喜堂上阿森穿着那身并不算顶合身的喜服,笨拙地拿着秤杆,一点点挑开王二小姐的盖头。 这个连大名都没有的野孩子,最后却牵住了全剧最让人舒心的一段姻缘。

咱今天就唠唠,阿森这娃,到底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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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是赵凌在三棵树中间捡来的孤儿,5岁那年进的赵家门的。 因为是在三棵树下捡到的,所以就叫阿森,连个正经姓氏都没有。 原著里他后来跟着赵凌读了书走了科举,才有了大名赵森,成了赵凌真真正正的义弟,这可是独一份的独宠。

你想想,一个连自己姓啥都不知道的娃,在私盐贩子的窝里长大,按常理说长歪那是分分钟的事。 可阿森没有。

为啥没长歪? 这就要说到赵凌那条铁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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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凌对阿森说过一句特别直白的话:不准阿森手上沾人命。 赵凌说得实在,刀光虽利,终有卷刃时,命就全由天了。 他不想让阿森重蹈覆辙,要给他留个从良的机会。 这话啥分量? 赵凌自己是干私盐买卖的,刀口上讨生活,他比谁都清楚手上沾了血的人,这辈子就洗不干净了。

九爷那头也是,阿森委屈巴巴抱怨齐眉棍不好使、也想使刀的时候,九爷一声呵斥:你个小子,能防身就衍了! 听着是骂,那股子宠溺都快溢出来了。

有一场戏我印象特别深。 傅庭芸当众向赵凌告白,直言喜欢赵凌,也喜欢阿森、彪子一众兄弟,连投军行囊都收拾妥当。 赵凌当场一脸懵,灵魂发问:结婚关阿森什么事? 无辜躺枪的阿森,就此成为全网出圈名场面的梗点担当,弹幕全在心疼阿森。

你看,阿森平时是搞笑担当,大大咧咧的。 可他心思通透着呢。 早期赵凌试探傅庭芸的时候,把九尾蛟令牌放在阿森身上用来试探女主心性,阿森乖乖配合演戏。 这孩子,机灵果敢,对如父如兄的赵凌忠心耿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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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阿森的成长,那是真一刀一刀剜出来的。

杨玉成之死,是阿森童年终结的第一刀。 玉成哥多疼他啊,一见面就惊叹这小子天生神力,嚷嚷着要收他当徒弟。 对阿森来说,杨玉成不仅是良师,更是能陪他疯、教他本事的玩伴。 结果为了狗屁的"人头不够",玉成哥自己抹了脖子,临了还让赵凌带话,让阿森勤练武功,不要荒废。

阿森那句质问,看完真的心碎:"他和大家一起去的,为何独自一人被留在山上? ……我不懂! 我就是个孩子! 为什么玉成哥没有回来? "

他那时候还是个孩子啊。 他不懂官场倾轧,不懂什么"该扔的辎重就得扔"。 他只知道,出去的人没回来。 当赵凌说出那番冷冰冰的成人法则时,阿森眼里的九爷塌了。 他拿起剑刺向赵凌,那不仅仅是愤怒,更是一个少年在向这个残酷的世界做最后的反抗。 那一剑下去,血迹晕开,阿森的童年也就此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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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刀更狠,是金元宝的背叛。

元宝哥是谁? 是给他起名字的人啊,是看着他长大的亲哥。 可这个人居然为了钱,用"取玉成哥的祭礼"这种戳心窝子的借口,把阿森骗去渔州,调虎离山,转头就卖了赵凌。

阿森回来看到赵家大门贴上锦衣卫封条时,估计他天都塌了。 后来他持着齐眉棍抵住金元宝咽喉,手抖得连棍子都握不稳。 他没有下杀手,只是缓缓收棍,转身走了。 那个背影,比他在诏狱外哭喊时还要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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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真的以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兄弟。 "

这句话,是多少成年人不敢触碰的暗伤啊。 被最信任的人捅一刀,那种疼,没有解药。

就在阿森最狼狈、最失魂落魄的时候,王二小姐出现了。

阿森在金元宝背叛后,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孩子一样。 王二小姐没有说什么大道理,就那么静静地抱住他。 阿森把脸埋进她的肩膀,放声痛哭。 那一刻,他不是那个天生神力的少年,他就是个孩子。 而王二小姐的怀抱,就是他风雨飘摇的人生里,唯一可以停靠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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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得说说王家这家人。 王夫人那是真开明。 阿森来请期的时候,王夫人没搞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而是笑着望向屏风,问屏后我儿中意何日啊。 一句话,把女儿的幸福和意愿放在了第一位。 母女相视一笑,那份默契和尊重,看得人心头一热。

所以说王二小姐"非他不嫁",真不是啥偶像剧式的霸道爱情。 你想想,王家啥门第? 王大人是从一品总兵,后来虽然被革职成了白身,那也是见过大世面的。 王二小姐从小被母亲这样教育,她见过的青年才俊多了去了。

她为啥认准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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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在阿森最破碎的时候,看清了这个少年身上最稀缺的东西。 阿森是赵凌那一帮子人里,唯一一个手上没沾过人命的。 傅家那种视人命如草芥的做派咱就不比了,就连赵凌自己,也是刀口舔血过来的。 可阿森,因为赵凌那句"不准沾人命",因为九爷那声带着宠溺的呵斥,因为杨玉成临死还惦记着他要勤练武功,这孩子的骨子里,干净得像块水晶。

金元宝为了钱能卖赵凌,杨玉成为了"人头不够"自己抹脖子,赵凌为了兄弟能豁出命去。 这江湖上的人,个个都有自己不得不沾的血、不得不欠的债。 唯独阿森,他是这群亡命徒拿命护出来的异类。

王二小姐抱住他的那一刻,她抱住的不是一个"赵凌的小跟班",不是一个"未来的将军"。 她抱住的,是一个在腥风血雨里被一群糙汉硬生生护住、还没来得及被这个世界污染的少年。

这种干净,在《花开锦绣》那个泥沙俱下的江湖里,比什么门第、什么战功都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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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成婚,随赵凌夫妇回甘霖定居。 在甘霖那片土地上,阿森终于不用再打打杀杀。 他可以老老实实地练他的齐眉棍,农闲时教教隔壁的小孩,晚上回家,有热乎饭,有王二小姐甜美的笑脸。

结局处阿森娶了王二小姐,两家成了姻亲。 婚礼上,王大人已经是个白身了。 赵凌心里过意不去,端着酒杯致歉。 王大人笑得那叫一个爽朗:"哪里的话! 老夫年岁已高,早该退下来享享清福了。 倒是你,年纪轻轻,却能毅然挂印而去,这份魄力,老夫佩服! "王大人接着说:"官场如逆水行舟,贪恋权势者,往往沉溺其中。 这'放下'的功夫,可比'拿起'难得多了。 "

阿森这辈子,出场时是个连姓氏都没有的"物件",退场时却活成了全剧最温暖、最圆满的人。

可话说回来,王二小姐当年要是没在阿森最狼狈的时候抱住他,要是她只看到一个"没名没分、连姓氏都没有的野孩子",她还会非他不嫁吗? 换个时间点相遇,这段姻缘还算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