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沮河朱鹮种群和栖息地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内,沮河水静静流淌,远处林间不时掠过一抹粉羽白翅。在这片朱鹮重新安家的土地上,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正式发布生态环境检察文化品牌——“鹮栖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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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在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沮河朱鹮栖息地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经过人工投喂,朱鹮成群在沮河河滩觅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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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鹮

这个以珍稀鸟类命名的品牌,源于一起给朱鹮“让路”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年4月,马栏至石门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石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动工。该保护区地处子午岭林区,是金钱豹、朱鹮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公路沿线溪流及下游马栏河,是朱鹮北迁放飞后新生种群的重要觅食区域。公路穿越林区,未配套建设生态防护措施,过往车流不仅会惊扰沿岸觅食的朱鹮,还会显著增加鸟类低空飞越路面时的伤亡风险,对区域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

2024年12月,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在开展陕西自然保护地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巡回检察专项行动中发现该线索,于2025年3月4日立案调查。办案人员查明,马栏至石门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实际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单位直至2024年7月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时工程已基本完工,仅要求建设单位就“未批先建”作出情况说明,未依法对该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2025年3月28日,该院向某市生态环境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迅速推进整改,对“未批先建”行为立案调查,于同年6月25日作出罚款185.36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联合该市林业局,指导建设单位结合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在公路沿线增设21处动物通道,并在通道两侧及重点路段设置“注意野生动物出没”警示标识,降低工程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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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石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回头看”

此后,检察官赴石门山开展“回头看”。无人机升空,红外相机传回现场画面:公路沿线动物通道建设到位,过往车辆主动减速避让。曾经割裂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生态“伤口”得到修复。

案件办结,但检察官的思考并未止步。“如果每次都是事后补救,那永远是‘救火队’。”办案检察官表示,从铜川沮河到子午岭石门山,朱鹮在北方高原的每一次繁衍扎根都来之不易,跨区划司法保护不能局限于个案办理。由此,“鹮栖高原”生态环境检察文化品牌应运而生——以朱鹮这一旗舰物种为标识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安居”为目标守护黄土高原万物共生的生态家园,依托跨区划检察履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据介绍,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美丽陕西建设目标,依托生态环境检察改革与专门化建设,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格局,为三秦大地绿水青山筑牢法治保障。2021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824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22件、公益诉讼案件22640件,2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以法律监督利剑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入选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这些实践探索,迎来新的考验。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正式施行后,陕西省检察机关将以严密法治持续守护三秦绿水青山,保障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

(来源:检察日报 全媒体记者:郝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