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新语)做了亏心事,内心的煎熬往往比处罚更磨人。8月12日,男子通过不法途径获得了心爱之物。被心理压力压垮的他,最终还是到东方山派出所自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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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我办了糊涂事,我要自首!”8月12日上午,一名神色局促的男子快步走进东方山派出所大厅,怀里还抱着一盆开得热烈的粉色三角梅。

陈某某向正在值班的民警皮本迁坦白,8月3日21时许,他骑车途经神牛路某便利店时,被店门口盛放的一株粉色三角梅吸引。

“虽然店门口的盆栽不少,但这株三角梅开得太好了!”陈某某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他想到自家养的三角梅一直不见开花,一时贪念上头,鬼使神差地将这盆三角梅搬回了家。

然而,这份偷来的“心头好”,却并没有给他带来快乐。陈某某向皮本迁袒露心声:花摆在家中,自己却全然无心欣赏。“我这几天觉都睡不安稳,总担心警察会找上门。”愧疚与不安日夜折磨着他,他整日心事重重,总担心警察会找上门,害怕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陈某某将花偷走后的第四日,花主黄女士发现放在便利店门口的三角梅不见了,当即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进行调查研判,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陈某某。

就在民警准备依法对陈某某进行传唤的时候,内心不堪煎熬的陈某某主动抱着偷来的三角梅来到派出所投案,希望民警能够将花归还给失主。

“看得出你也是惜花之人,但偷来的芬芳,闻不得、养不牢,真正的惜花,是让它归还原主,也让自己的心归于安宁。”经过民警普法教育,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严守法律底线。

陈某某将被盗三角梅交还失主黄女士,并取得对方谅解。鉴于陈某某主动投案、情节轻微,及时返还盗窃物品等因素,公安机关对其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