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了。
不少朋友发现,很多咱以前觉得没啥大不了的事儿,现在可能已经违法!
本期,咱们就借几个比较常见的场景,来聊聊这部“法典”,也提前给大家“避下雷”。
就地焚烧秸秆和垃圾,可以吗?
不搞“一刀切”。
“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精准加强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注意,这里写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市县乡镇无权自行扩大禁烧范围;“法典”还专门用了“科学精准”“组织、指导和管理”这些词,意思就是,政府要告诉咱们,什么时候能烧,在哪能烧,不能光说一句“不让烧”。
但是,如果在禁烧区和时段烧秸秆,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要罚五百到两千元。
用泔水喂猪,粪污排水沟,可以吗?
不行。“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百零九条要求,养殖场必须收集处理粪污,不能直排;散养密集区由乡村组织集中处理。
第五百一十四条:禁止用未经无害化的厨余垃圾喂畜禽。所以要注意,剩菜剩饭不能随意喂猪。
违法的,按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罚款十万元以下,严重的停业关闭。
路边树上有虫,喷点剧毒农药,可以吗?
不行。“法典”明确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违法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责令改正,罚五百到两千元。
农田灌溉,不用管到底是啥水,可以吗?
不行。“法典”规定,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工业废水或医疗污水,违法的,罚款二万到二十万;
同时,禁止向农用地排重金属超标污水或污泥等。如果违法,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到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到二百万元罚款,责任人还可能被拘留。
地膜用完埋土里或者直接烧,可以吗?
不行。“法典”要求,农膜和农药包装必须回收,不能随意丢弃或焚烧,还要交专门的机构或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鼓励使用可降解地膜。
如果违法,对个人罚二百到两千元,对单位罚一到十万元。
土壤污染了没人管、没人认,可以吗?
不行。如果说不清到底谁污染了,根据“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责任人不明确时,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认定。
没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处二到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到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委托他人代履行,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拘留。
承包了永久基本农田,想改种别的,可以吗?
不行。“法典”第七百六十六条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处罚上,如果改变土地用途,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处理。
但如果是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污染土壤的项目,比如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第(六)项,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到五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到一百万元罚款。
另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场景,比如有牧民想靠多养牲畜来赚钱,草一旦不够吃,就去接着开垦荒地,也是不行的。
“法典”中提到要“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意思就是草原上能养多少牛羊,得按草的长势来算,草多久可以多养,草少就少养点,不能让牲畜把草都啃秃了。
再比如,在陡坡开荒种地,也不能想种啥就种啥。“法典”要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禁止开垦种农作物;如果种经济林,要选好树种、做好水土保持。
其实,过去部分地方的生态破坏,是因为大家不太懂生态规律,也不懂法,并不是故意的。
所以,快把这条推文转给身边人看看,咱们一起搞懂“法”、留住“绿”,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关于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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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大国三农
监制:杜娟 编辑:杨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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