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原秘书长,丹斯里丽贝卡博士(Tan Sri Dr Rebecca Fatima St Maria)
美国似乎一直抱持着一种错误认识,认为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不过是一场巨大的骗局。
8月13日(星期四),美国白宫贸易与制造业政策办公室发布了一份题为《转运大骗局》(The Great Transshipment Scam)的报告,指控40个国家参与了一项精心策划的计划,通过伪造商品原产地来逃避美国关税。该报告将全球划分为一个三级网络,并声称这个网络相互串通,将“中国商品”转运至美国。
九个东盟成员国被纳入这一叙事框架。马来西亚与越南、泰国及印度尼西亚一同被列入“第二级”,并被形容为“与中国供应链深度融合”的经济体。报告声称,这些国家不仅存在“规模庞大的非法转运量”,同时也与中国的制造及物流网络保持密切联系。新加坡、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柬埔寨、缅甸及菲律宾则被列入“第三级”,并被标签为拥有自由区、低成本劳动力或海关执法能力有限的“薄弱环节司法管辖区”。
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转运本身是合法的。作为现代供应链运作的一部分,商品经常会途经多个国家,而马来西亚长期以来一直是这一体系中值得信赖并恪守规则的枢纽。我国的双边及区域贸易协定网络,正是为了增强供应链韧性而建立的。我国的港口、物流网络及制造商均在国际规则框架内运营,我们完全有权要求这种合法贸易获得承认与尊重。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也作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区分。原产地规则(ROO)用于确定产品真正“来自”何处,而其关键在于产品是否发生实质性改变,即产品的形态、用途或价值是否经历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变化。马来西亚工厂所进行的装配、加工及制造活动,符合国际上有关实质性改变的标准。这属于合法贸易,而非规避关税的行为。
真正不合法的是逃避关税,包括让商品绕经第三国、伪造原产地申报,或仅进行轻微加工,以逃避另一国家所征收的关税。马来西亚绝不纵容此类行为。我国有关当局一贯采取行动,维护我国出口生态体系的完整性。然而,当外国执法措施模糊了合法转运与非法逃避关税之间的界线时,我们必须捍卫自身权益。
马来西亚绝不能接受任何错误定性我国产业、对我国施加不当负担,或先入为主地将合法供应链活动视为可疑行为的框架。合作是可能的——马来西亚已经一再证明这一点——但合作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明确证据,以及承认我国拥有保护合法商业活动的主权权利之上。
马来西亚必须直接且坚定地回应这一新的归类。我们欢迎透明、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国际规则的接触与磋商。然而,我们必须拒绝任何将合法转运与非法规避关税混为一谈的措施。这种混淆会损害我国出口商的利益,扭曲外界对我国供应链的认知,并削弱各方对以规则为基础的贸易体系的信心。我国制造商遵守原产地规则。我国工厂实现了实质性改变。我国的供应链是合法的。
马来西亚必须以建设性的方式展开交涉,并以可核实的数据和证据反驳这些指控,同时充分认识外国执法行动对我国经济及各个产业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必须坚定捍卫公平待遇与合法贸易,并维护一个认可守法合规、尊重国家主权的全球贸易体系
丹斯里丽贝卡博士曾任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秘书长。文中观点仅代表其个人立场。
来源:《The Edge Malaysia》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