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连日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郁南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分别走进社区、企业、林地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把司法服务送到基层一线,以司法之力护绿水青山之美,为绿美云浮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在市法院普法现场,干警深入凤凰社区,设立宣传摊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向群众解读法典主要条款、核心规定及常见的环保法律误区。结合社区生活场景,干警有针对性地讲解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排、噪声扰民、破坏绿植等行为涉及的法律责任,让抽象法条变得通俗易懂。现场群众踊跃咨询、认真学习,普法氛围浓厚,为新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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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郁南法院干警前往辖区企业与桂树林,把专题普法送到生产一线和田间林区。在桂油加工厂,干警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就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风险,主体责任承担以及风险防范开展主题普法,并与企业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引导企业树立“生态优先、守法经营”理念。随后,干警前往周边桂树林,面向正在劳作的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在农业生产中自觉保护林地与周边生态环境,做到依法生产、绿色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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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题普法是云浮法院系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厚植绿美云浮生态底色、助推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记者】钱枫
【通讯员】云法研 郁法研
【编辑】郑宇健 李彤 陆致彤 区云波
【校对】梁世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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