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瓦房店市近日发布线索征集启事,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网售及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此举标志着该市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高法、省高检、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七部门统一部署,瓦房店市自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集中开展此次综合整治行动。行动旨在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兽药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覆盖生产源头、流通渠道、网络销售和田间养殖使用等全链条。
征集范围明确,聚焦五大类违法行为
此次线索征集重点包括以下五类情形:
1.生产环节: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及停用兽药的黑窝点;农药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及调水用品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或其他药物成分。
2.经营环节:化工企业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禁用药品等化工原料;经营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兽药,未建立销售台账或不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忽悠团”及游商兜售假劣产品;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以及向养殖户销售人用药、原料药等行为。
3.网售环节:通过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兽药、假劣产品、有毒有害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的化学物质;无资质或超范围线上经营;不具备线下经营条件仍开展线上销售;网络平台对商家资质和产品合法性审核不严。
4.使用环节:在种植或养殖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禁用药品、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或化工原料;将兽药用于种植、农药用于养殖等跨领域违规用药。
5.其他涉及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线索提交要求及保密承诺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效线索。线索提供者需尽量描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情况、发生时间地点,并附相关证据(如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同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工作人员将对线索提供人信息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
受理渠道公布:
·农药类:电话0411–85569227,邮箱zhongzhiye2026 163.com
·兽药类:电话0411–85699603,邮箱18640842412 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综合整治行动结束。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呼吁广大群众、从业主体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合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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