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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奎山体育中心及周边区域实施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临时管制的通告
为维护日照奎山体育中心及周边区域低空安全,杜绝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2026年8月22日17时至2026年8月27日14时。
二、管制区域:日照市东港区大连路以南、秦皇岛路以北、信阳路以东、昭阳南路以西范围内上方对应的空域。
三、管制对象:本通告所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标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制要求:在上述临时管制时段和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五、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飞行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采取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等处置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临时管制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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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公安
一审:许芮
二审:彭婷
三审:王宗敏
终审:刘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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