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电视剧《重器》,钱兴良杀妻案的几个镜头,看完心里堵得慌。
一个死刑案件,当事人拒不认罪,二审居然要书面审理。辩护律师袁亦方听说后当场暴跳如雷,紧急从外地飞回北京,找到高院审判长,拍了桌子:必须开庭审理,否则我闹到最高院,绝不善罢甘休。
这是第一个镜头。
第二个镜头更戳人。年轻律师陆则铭为了证明钱兴良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走到案发地,亲自去了现场,按钱兴良的走路方式完完整整走了一遍。为了还原得更真实,他把石子放进鞋里,脚都磨破了。算下来,走完那段路要九个多小时,根本不可能作案。
还有袁亦方大律师在法庭上说的那段话:“定罪的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证据有瑕疵、有其他合理怀疑,还要判死刑,合议庭成员就愧对头顶上的国徽,就不配做法律人。”
话说得掷地有声。但判决结果下来——死缓。
不是无罪,是死缓。
合议庭的说法是"疑罪从轻":既然有疑点,那就不杀了,先留条命,给以后翻案留点余地。袁亦方律师听到这个结果,对陆则铭说了一句"你以后可以独立办案了",然后把头埋在桌子上。
剧里没拍他哭,但你能想象那个画面。
疑罪从轻,到底是谁在"从轻"
很多人看完这段,可能觉得"还好,命保住了"。甚至会觉得法院已经挺人道了——毕竟有疑点就不杀了嘛。
但你仔细想:"疑罪从轻"这四个字,从轻的是谁?
如果真的有疑问,真的不能排除合理怀疑,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疑罪从无——判无罪。因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证据不够,就该放人。
而"疑罪从轻"是什么意思?就是我怀疑你有罪,但证据又不够扎实,那我不判你死刑,判个死缓或者无期,先把人关着。
从轻的不是被告人,是法院自己。
因为判无罪,意味着前面的侦查、起诉全错了,要追责、要赔偿、要面子。判死缓,人先关着,命先留着,谁也不用担责——万一以后真凶出现了,还能说一句"你看,我们当时就留了余地"。
这叫留有余地的判决。说白了,就是不敢担当的判决。
不敢判无罪的,不只是法官
剧里把原因归为"舆论压力"和"受害人家属闹访"——好像只要法官胆子大一点,就能判无罪。
现实比这复杂得多。
一个无罪判决,意味着侦查机关办了错案、检察机关诉了错案。背后是一整条链条的考核指标、绩效评价、甚至个人前途。不是法官一个人拍板就能定的。
还有"错案追究"这件事本身,有时候反而成了束缚。判有罪,哪怕以后翻案了,也是"当时证据条件所限";判无罪,就是当庭打了侦查和公诉的脸,立刻就要有人负责。
你说法官怎么选?
所以袁亦方律师的痛苦,根本不是输给了对方律师,也不是输给了证据。他是输给了一整套没人敢第一个站出来的系统。
他最后想退出这个行业,不是因为输了一个案子——是因为他看清了,有些案子,你证据再扎实、辩护再精彩,也赢不了。不是法律上赢不了,是现实里赢不了。
但总有人还在坚持
剧里最让我动容的,是陆则铭。
一个年轻律师,为了核实一个关键时间点,亲自跑现场、按当事人的状态完完整整走一遍。这种笨办法,这种死磕细节的劲儿,在很多人看来可能很傻。
但刑事辩护恰恰需要这种傻劲儿。
你不可能指望每个法官都有勇气顶住压力判无罪。你能做的,就是把每一个疑点砸实、把每一份证据掰开揉碎、把每一个程序违法的地方指出来——做到即使他不敢判无罪,也不敢判死刑立即执行。
先保住命,再说别的。
这听起来很无奈,但这就是真实的刑辩生态。很多时候,你不是在追求完美的胜利,你是在争取不那么糟的结果。
而恰恰是这些"不那么糟"的结果,在一点点推着法治往前走。每一个死缓改判的背后,都可能是未来某一天无罪判决的伏笔。
即便袁亦方律师退了,但陆则铭还在。
这就是希望。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药都刑辩·圆桌派
#皖北地区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