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这批电动三轮车的工信部公告信息、3C认证证书和出厂合格证明。”8月17日,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横沟市场监管所在开展未公告电动车源头治理拉网式排查中,要求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提供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同步查阅进销货台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此次全市范围内开展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未公告”)电动车源头治理行动自8月17日起至10月底结束。重点治理二、三轮电动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是否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否取得3C强制性认证、有无出厂合格证明;严查销售未公告非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及以“老年代步车”名义虚假宣传“不需上牌、不需驾照、不需购买保险”等行为。
据了解,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局部署,对辖区二、三轮电动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销售企业(含网店)开展拉网式现场检查,建立生产销售企业台账;将相关产品纳入监督抽查,对“三无”产品、无3C认证产品、假冒伪劣及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下架、查封、扣押,并追踪溯源;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该局会同公安等部门发布联合公告、公益短信,广泛宣传未公告电动车不得上路、不能上牌,引导消费者谨慎选购;针对外卖骑手等高频使用群体开展文明骑行培训,签订文明骑行承诺书,自觉拒绝非法改装车辆。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排查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71家,二、三、四轮低速车辆摸排建档438辆。检查中,执法人员同步普法,向商户讲明销售非标电动车的法律风险,引导商户主动向消费者提示“未公告电动车不能上牌、不得上路”。
下一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回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整治与宣传并重,严防非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守护群众出行平安。(通讯员:章和开 熊勃;记者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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