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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徐泳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规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的公示,也意味着相关责任主体的船舶运营合规记录将受到相应影响,提醒内河航运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要求,规避同类违规风险。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徐泳 违法案由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01-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5*******0531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8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徐泳,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停泊阶段未按规定配备足额值班人员,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01-1-1,最终处罚内容为处以人民币贰仟肆佰元的罚款,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25*******0531。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徐泳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徐泳,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微店平台:https://weidian.com/s/160302961。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针对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作出2400元罚款处罚,是内河海事监管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明确指向船舶运营环节的合规疏漏,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强化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规范,规避因人员缺位引发的水上安全隐患,维护内河航运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