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3日,黄山市及所辖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颁发了首批三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发证对象为徽州区自来水公司、黄山区自来水公司及黄山建投集团湖边水电站。
“首批三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安徽省取水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从‘行政许可’到‘物权登记’的关键性跨越。”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马霖说,这三本证书既让企业的取水权益得到了清晰的法律界定,又使企业“隐形资产”显性化,让水资源变成可抵押、可流转的优质资产。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激活水资源要素价值,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举措。今年4月,黄山市被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市。
为系统推进试点任务,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梳理近年来的不动产登记改革经验,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及操作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试点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我们创新构建了‘资料整合—权属核实—精准测绘—专班登记’全闭环工作流程,并采用‘实景三维地图’技术,确保数据采集精准。”马霖说,该市还在不动产登记平台上专门增设取水权登记业务模块,提升登记服务效能。
“从‘一纸许可’到‘红本确权’,这一改革让‘水资源’变身为‘水资产’,为企业融资和扩产等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撑。”获颁证书后,徽州区自来水公司总经理胡转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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