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北京发布

最近,北京同一个路口,一上午接连三名骑车人被拦下——全都没戴头盔,理由五花八门,却都让人“无语”。

上午九点多,民警在西二环拦停了一名没有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骑车人给出了一个让人意料之外的理由——植完头发不能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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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拦下的,还有一名骑车人,对于自己的错误,他也把责任推给了头发——刚洗完头,没法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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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又有一名没戴头盔的骑车人被民警拦下,他又给出了一个新的理由——太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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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个上午,三名骑车人,不戴头盔的理由都很“离谱”。民警提醒:安全没有例外,上路骑行,头盔必须戴。

近日,天津红桥交管支队西青道大队严查多起摩托车违法行为,其中也包含不戴头盔。

8月2日,西青道大队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该驾驶人除酒驾之外,还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通行以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四项违法行为。两起案件均属多项违法叠加,情节严重,目前正在依法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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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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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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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第四十三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自2024年5月8日起,天津市已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列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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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守法是底线

执法是为了“让更多人平安回家”

头盔戴在头上远比事后追责更有意义

从“要我戴”变成“我要戴”

最终受益的是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