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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山西稷山县。早上06时许,交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车行驶轨迹异常,遂示意驾驶人刘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车窗刚摇下来,一股酒味便扑面而来。交警立即对刘某进行呼气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民警按规定将刘某送至医疗机构抽取血样送检,最终检测结果显示,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2.16mg/100ml,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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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核查发现,就在9天前的7月29日,刘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被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此次被查,刘某属于无证驾驶、醉驾。
刘某供述称,其在8月6日晚间在饭店吃饭时喝了七八瓶啤酒,7日一早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没多久即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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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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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钟嘉宁
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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