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很多成年男人的快乐,大约是从把黄汤灌下肚、再把脚迈进KTV包厢那一刻开始的。

彩灯一晃,假酒一喝,狼嚎一响,几个平日里装得道貌岸然的绅士,就觉得自己是这人间至尊的威武将军了。

说实话,酒后去KTV寻欢作乐,这本是风月场里的常规动作。

包括我在内的很多老爷们儿,年轻时没少干过,中年后也没少见过。

这世上有人贪财,有人好色,只要是两个成年人在规则之内的勾当,掏钱的买欢,卖笑的拿赏,说白了也是红尘里的一桩买卖。

虽称不上光彩,但好歹算个“各取所需”。

但八月十八日杭州市通报的那出烂戏,却让人连看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球。

公职人员郁某栋,企业高管赵某峰,餐后在KTV里对一名女性下属实施强制猥亵,人家反抗,高管顺手一推,直接把人推倒致“腰部轻伤二级”。

二十几天后,这两人被刑拘、免职。

受害姑娘是厦门一国企地产板块的员工,为了工作去赴这个饭局;知情人说,姑娘是在包厢里求助无果之后,才含泪奋起反抗的。

看完新闻,我只想吐一口唾沫。

这不叫风流,这叫下作;这不叫酒后失德,这叫仗势欺人;这连市井流氓的无耻都算不上,这是彻头彻尾的懦弱与卑劣。

老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葛优在电影里也说过:“这种事,花点儿呗,花不了几个钱。”

这可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道德教化,而是江湖社会里最基本的生存哲学,是男人们私下里口口相传的底线。

你既有那个色心,兜里又有两个臭钱,更顶着所谓的“公职”与“高管”光环,若真是按捺不住下半身的冲动,你大可以花钱去风月场所。

在那里,明码标价,各取所需,求欢与卖笑都在隐秘的规则里进行。

可你偏偏要把爪子伸向职场,伸向同桌吃饭的下属。

人家姑娘是正经的国企员工,穿上工装去上班,穿上正装去赴宴。

她去那个饭局,是为了生存,为了工作,为了在庞大的体制与市场夹缝里讨一口清白饭吃。

她让渡的是劳动,不是自己的尊严;她陪的是酒局,不是你的私欲。

在风月场所乱性,那是你和风月规则的勾当;可对一个在职场上靠双手吃饭、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动手动脚,这就是在砸人饭碗、践踏人格!

这就是最让人不耻的地方:你不敢在对等的对手面前施展兽性,却专门挑一个不能轻易辞职、不敢当场翻脸的弱势下属去霸凌。

这些年来,我们见过太多类似的戏码。

很多男人的傲慢,根本不是来自于他长得有多帅、灵魂有多高尚,而是来自于他手里那点微末的权力与资源。

一个“公职人员”,一个“地产高管”,凑在一个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的“大项目”里。

在酒桌上被捧了几句,被敬了几杯黄汤,便真以为自己掌控了生杀大权。

在他们的幻觉里,不仅合同是他们的,项目是他们的,连酒桌上坐着的下属、晚辈、女性,都顺理成章地成了这“项目”的衍生附庸。

他们以为,给对方一份工作、一个项目,就是天大的恩赐。

于是,权力成了解开裤腰带的钥匙,职场成了他们肆意猎艳的后宫。

可他们忘了,江湖之所以是江湖,是因为江湖还讲究一个“规矩”。

真正有规矩的男人,强敌当前敢硬碰硬,弱者面前懂得收敛爪牙。

即便是一个混迹市井的无赖,也知道“不欺弱小、不压妇孺”。

而这两位绅士,西装革履,头衔响亮,做出来的事却比无赖还要龌龊百倍——利用身份的不对等去逼迫一个毫无防备的姑娘,求欢不成便痛下狠手。

姑娘求助无果?那是自然。

在那个满是看客和附庸的包厢里,谁敢去得罪掌握着资源的大佬?

冷漠是施暴者的通行证,也是旁观者的避难所。

姑娘只能“奋起反抗”。

那一推,推断了姑娘的腰骨,落了个轻伤二级;但那一反抗,也彻底打碎了这两位“体面人”的狗胆,把他们从高高的台面上,直接推进了拘留所。

这世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净土。人性的幽暗、私欲的膨胀,在任何时代都避无可避。

但人类社会之所以没有退化成弱肉强食的原始荒野,就是因为我们在法律之外,还守着一条条隐形的界限——那是职场与私欲的界限,是工作与尊严的界限,更是强者对弱者起码的敬畏。

你可以不高尚,但你不能无耻;你可以有欲望,但你不能没有底线。

花钱去风月场,那是人性的丑陋与交易;可利用权势去逼迫职场弱势女性,那是对基本规则的彻底践踏。

郁某栋和赵某峰被免职了,刑拘了。

这当然是法律的惩罚,但更重要的,是这种下作的行为,必须在社会舆论和男人的世界里,被钉在耻辱柱上。

要让每一个手里握着点权力、心里动着邪念的人明白:拿权力去逼迫弱者,不仅换不来风流,只会换来无尽的不耻与唾弃。

请记住,人在职场,靠本事吃饭;人在江湖,凭规矩做人。

连“不欺负弱势女性”这点江湖规矩都守不住的人,穿再贵的西装,捧再大的项目,也不过是个骨子里烂透了的懦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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