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都研究所藏有一册清末精抄的《政治丛书提要》,朱栏工楷,字迹端整。纸页之间,保存着晚清士人研究日本宪法的一手文稿《日本宪法疏证提要》。百年之后再读这些泛黄的文字,我们得以看见,在轰轰烈烈的戊戌变法前夜,中国知识分子如何把目光投向东邻,试图从明治维新的制度实践之中,寻找救亡图存的答案。
晚清国运沉沦,接连的对外挫败,让朝野上下意识到制度的差距。比起遥远的欧美,一水之隔的日本完成变革的历程,更能够为国人提供参照。这份手抄文稿,没有一味吹捧明治宪法,而是冷静剖析宪法条文,梳理日本立宪的完整历史,把制度条文与本国历史传统绑定在一起。
书中提出一个很关键的观点:宪法不是照搬书本理论就能落地的产物。各国宪法根植自身历史风俗,脱离本国传统,强行移植外来制度,国家就容易陷入动荡。文中举例,同样是君主立宪,英国君权虚置,君民共治;俄国旧制度根基深厚,贸然立宪,政局时常摇摆动荡。制度的优劣,不能简单拿外来模板做标尺评判。
作者将日本立宪历程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开港到明治元年,国门洞开,幕府瓦解,王权重新归于统一,立宪思想尚未萌发。第二阶段,王政复古之后,内阁更迭,朝堂内外政见分歧,民间开始出现呼吁立宪的声音。第三阶段,明治十四年政局变动,民间党派兴起,士绅大声疾呼要求立宪,政府一面压制民间舆论,一面也明白立宪已是大势所趋。第四阶段国民普遍觉醒,朝野上下围绕立宪展开激烈争辩,全民意识到宪法对于国家的重要意义。第五阶段宪法颁布,开设国会,日本正式步入立宪时代。这套分期,清晰还原明治宪法从社会思潮走向国家制度的全过程。
这份文稿还逐条疏证《大日本帝国宪法》七十六条,分作四卷,分别论述天皇、臣民权利义务、帝国议会、国务大臣与枢密顾问,再辅以司法、会计、补则,附录《皇室典范》。既拆解法条文本,又对比西洋各国宪法,辨析异同得失。
文稿特别点明明治宪法最核心的特质:天皇居于神圣不可侵犯的位置,不负政治责任,国务大臣代为承担议会的问责。立法、司法相互区分,皇室典范独立于普通宪法文本之外。可以看出,晚清读书人看得十分透彻,日本的立宪并非完全照搬西方的民权模式,而是保留大量本国旧制,是君权框架下的有限立宪。
在当时不少人眼里,立宪等同于削弱君权、全盘西化。而这份文献却警示后人,只抄条文,忽略历史根基,制度只会徒有外壳。立宪的精神,不在于一纸文书,而在于国民精神、社会风俗与法律条文能否彼此契合。如果抛开本国历史传统,机械移植外来制度,最后只会造成秩序崩坏,议会权力泛滥,国家陷入纷争内乱。
这份朱丝栏的手抄稿,是晚清制度思考的真实缩影。彼时的中国人,并非简单羡慕日本富强,而是沉下心阅读他国制度的来龙去脉。他们明白,富强不能只靠模仿表面条文,每一部行之有效的宪法,都是历史长期沉淀的结果。
回望百年,这份旧稿带给我们的启示依旧鲜活。任何制度建设,都不能脱离脚下的土地与自身的历史。外来经验可以参考借鉴,但绝不能直接拿来生搬硬套。大国制度的成型,需要兼顾传统现实,循序渐进,这正是百年前先辈,从日本立宪史之中读到的深刻教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