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哪有把祖宗留下的宝贝据为己有的道理?昔日LV在法庭上春风得意,靠着那些所谓“原创”图案赚得盆满钵满,如今看来,这官司怕是打错了,以前败诉的案子理所应当要提出再审,必须让LV把那些年吞下去的不当获利连本带利吐出来。广东高院和北京知识产权局早就把话说得明明白白,那宝相花、柿蒂纹,分明就是中国传承千年的公共传统文化纹样,根本不属于任何一家企业私有。

既然权威部门已经一锤定音,认定了这是咱们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LV在中国的所有图案专利理应被判无效。这本来就是咱们千年文化传承的瑰宝,怎么能允许外人拿去注册或者申请图形专利?这就好比大家共有的土地,怎能任由他人圈地收租?根据相关文章披露的事实,法律的尺度应当一视同仁。既然源头都不正,那些所谓的专利权自然是镜中花、水中月,必须彻底失效。咱们自己的文化,自己都不珍惜,还要等谁来维护?这不仅仅是挽回损失的问题,更是夺回文化话语权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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