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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扬中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青年法官,从业10年来恪尽职守、善解民忧、持正守心,始终以“如我在诉”践行司法初心,化解了一桩桩民生纠纷。今天的专栏,将讲述基层法官薛志祥的故事。

“要多把心放进卷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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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不是简单照搬法条,而是要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结,所以推己及人很重要,办案要把心放进去。”谈及从业多年来的工作心得,薛志祥脱口而出的这句话,正是他日复一日办案的真实写照。

独立办案两年余,先后承办800余件案件,在薛志祥看来,老百姓要的不仅仅是一份公正的裁决,很多时候更想要一份理解、一个说法。一纸判决可以厘清法律上的是非,却未必能抚平人心深处的隔阂。办案不能止于“案结”,更要追求“事了人和”。

在一件饮酒致死的侵权案件中,被告乔迁设宴款待亲友,原告丈夫作为许久未见的近亲赴宴饮酒,事后被安置在酒店休息,却不幸在酒店内猝死。昔日至亲就此对簿公堂,两家关系降至冰点。依照法律规定,被告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依法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薛志祥留意到,原告遭遇中年丧夫,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被告在庭审中满心懊悔,几度落泪,也表达了自愿补偿的意愿。

他没有简单机械下判,而是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搭建起相互倾诉的沟通桥梁。最终案件作出判决,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同时确认被告自愿补偿2万元。该案处理结果得到双方认可,当事人息诉服判,破碎的亲情也得以破冰重圆。

“法槌落下可以很干脆,但我们要做的,是让司法的温度跟上裁判的尺度。”一纸判决定是非,一片真心解心结。从业多年来,薛志祥始终带着同理心办案,让司法的善意不只停留在裁判文书里,更真正走进当事人的心中。

“要多去现场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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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证据终究是对案件事实的回溯,想要精准厘清是非、作出公正裁决,光靠卷宗和庭审远远不够,必须深入现场、直面实情。这是薛志祥始终坚持的办案原则,也是他办好疑难民生案件的一把“钥匙”。

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这些民事案件看似类型相近,但每一起背后都有其唯一性。凡是事实存疑、分歧较大的案件,薛志祥一定会到现场去找“答案”。他会围绕争议焦点逐项核验实情,将卷宗里的书面陈述与现场实际一一对照印证,用扎实的实地调查筑牢公正裁判的事实根基。

“有时候一个案件的结果,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薛志祥常常这样感慨。曾有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的母亲在事故中重伤住院,巨额治疗费让全家陷入窘境,保险公司却以“事发路段存在视线盲区、事故成因存疑”为由拒绝理赔。为了把争议事实核查清楚,薛志祥先后多次赶赴事发路段,在不同时段、不同光照条件下反复踏勘比对,对路面状况、视线角度、周边遮挡物逐一核验,最终查实事发路段并不存在保险公司主张的视线盲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相应赔偿款。

靠着这笔赔偿款,原告母亲顺利完成后续治疗,身体日渐好转。这场官司不仅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也让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扬中司法的公正与城市的善意。

薛志祥说,多跑一次现场、多核对一处细节,从来不是额外的工作量,而是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分内之事。脚下走过的路,最终都会变成裁判里的底气,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推敲,也守得住普通人的生活希望。

“要多去基层讲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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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薛志祥看来,法官的职责从来不止于法庭之上的定分止争,更要延伸到法庭之外的源头预防。他说,办好一起案件只能化解一桩矛盾,而把法理讲进群众心里,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纠纷。

工作之余,他常带着日常办案梳理出的典型案例,走进我市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讲。邻里权责、家事纠纷、交通事故……这些民生领域最常见的矛盾类型,都成了他宣讲的鲜活素材。他不用晦涩生硬的法言法语,而是以身边事讲身边法,把法条拆解成通俗易懂的道理,碰到现场有争议的邻里小事,他还会当场以案释法、居中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很多闹上法庭的纠纷,起初都只是一点小事,往往因为不懂法、憋口气才越闹越大。”薛志祥常说,多跑一趟基层、多讲一次法理,说不定就能提前解开一个心结,避免一场对簿公堂。

从三尺法台到村居巷陌,他把审判台上的严谨带到了群众身边,让司法的善意不止停留在判决书里,更在润物无声的普法中走进寻常百姓家。

法庭内外始终如一的用心,勾勒出一名基层法官最质朴的职业底色。他说,基层法官与百姓的距离更近,“我将始终秉承‘于法有据,融情于理’的理念,用心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一个既有水平又有温度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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