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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该法针对“飙车炸街”这类交通噪声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8月16日,柳州交管部门依据新法典,开出全国首张因车辆拆除消音器造成噪声扰民罚单,一名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的车主被处以1600元罚款。

16 日晚,柳州交警开展 “飙车炸街” 专项整治,清查多处摩托车聚集点位。民警在城中区巡查时,发现韦某驾驶的摩托车轰鸣声巨大。经核查,韦某从来宾骑行摩托车到柳州,涉事车辆排气管消音装置已被拆除。

据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实施后,不再单纯依靠分贝数值,只要车辆噪声干扰群众正常生活休息,即可认定噪声污染,执法有了明确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驾驶拆除、损坏消声器或擅自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轰鸣疾驶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予以警告,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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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8月14日‑16日,柳州多警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改装、“飙车炸街” 违法行为 98 起,扣留车辆89辆。

柳州交警称,后续将持续严管此类扰民违法行为,同时面向社会征集违法线索,欢迎市民举报,共建安静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南国早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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