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胖东来最近又一次因为招聘刑满释放人员上了热搜。
在判罚东来郑州店公布的招聘计划里,除100名边防退伍军人之外,还专门拿出20个名额招聘刑期5年以上的刑满释放人员。
有人觉得这是在给刑满释放人员机会,也有人觉得胖东来毕竟是一家大型商超,让有犯罪前科的人进入有没有安全隐患。
实际上这也不是第一次了,2025年新乡新开门店招工的时候,就已经这么干了。
当时胖东来就招聘了20名刑满释放人员,同样引发了争议,不过于东来并没有在意舆论,在郑州再次把这套成熟的招聘模式照搬过来了。
很多争议其实可以理解,一个人曾经犯过罪这是事实。
刑满释放人员不是一个天然值得同情的群体,他们中的一些人曾经给别人造成过真实的伤害,这一点没什么好回避的。
问题是代价应该有多久?
一个人被判了五年,五年以后他走出监狱。
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他已经为他的错误付出了足够的代价,至少法律认为这个代价是足够了。
那么接下来呢?
他还需要再坐十年、二十年的社会监狱吗?这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02
法律判一个人服刑几年,并不是随便定出来的。
法院根据法律判决,服刑,刑满释放,这是一套完整的司法程序。
一个人犯了罪,法律给予处罚,这是对受害者、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的保护。
可处罚总应该有终点,刑满释放本身就是这个终点。
这并不意味着过去的犯罪从此不存在,也不意味着受害者必须原谅他。
它只意味着一件很朴素的事情,法律已经完成了对他的处罚。
所以法律允许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进入社会、重新找工作、重新生活,本身就是完全正当的。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本来就没有设置一个“终身不得工作”的普遍性禁令。
相反《监狱法》明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如果一个人已经服完刑,却因为过去犯过罪,从此被剥夺正常工作的机会,那刑罚就会出现一个非常奇怪的延伸。
法院判了他五年,然后社会再判他一辈子。一辈子不许找正常的工作,一辈子都不能重新进入社会。
那么刑满释放这个制度还有什么意义呢?
一个人为什么要服刑?就是因为法律和社会认为他应该为过去的行为付出代价。
而服刑结束以后,法律和社会同样允许他重新开始,否则为什么还要有刑满释放?
03
实际上对于现在的社会而言,刑满释放以后一个人真正面对的考验才开始。
监狱里有明确的作息,有管理,有规则,没有任何需要思考的地方。
但是出来以后,他要自己找房子,找工作,挣钱,养活自己,重新面对家人和社会。
而找工作往往是最现实的一道门槛。
很多企业不愿意招,并不一定是歧视,而是考虑风险。
HR和老板也会想,我为什么一定要承担这个风险?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于是我们就能发现目前社会上的刑释人员其实普遍存在出来以后找不到工作的问题。
没有稳定收入、长期处于社会边缘、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正常生活秩序没有建立起来。
然后呢?可能有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会就会走上再次犯罪的道路。
一个人重新融入社会需要一个入口,工作就是最重要的入口之一。
有一份工作,意味着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安排,有收入,有同事,有社会关系,也意味着他重新拥有一个可以被别人称呼的身份。
今天他可能只是仓库里负责搬货的人,明天可能成为一个熟练工。
再过几年,他可能成了一个普通的中年人。
别人不再问他年轻的时候犯过什么罪,而是问他今天几点下班。
这才是真正的回归社会,才是真正的重新融入社会。
真正帮助刑释人员降低再犯风险的,不是永远盯着他的过去,而是让他重新拥有一个正常的现在。
这也是胖东来这件事情最值得肯定的地方。
它并没有说这些人没有犯过错,也没有说他们不需要承担责任。
胖东来做的事情非常简单,既然你已经服完刑了,现在你愿意工作,我给你一个工作的机会。
04
从法律上讲,刑满释放人员就是一个已经完成刑罚、重新获得社会生活资格的普通公民。
胖东来愿意给他们一个工作机会,恰恰是在帮助他们完成从“刑满释放人员”到“普通劳动者”的身份转换。
而这一步恰恰是最难的,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太缺少胖东来了。
去年胖东来招聘的30名刑释人员,据于东来介绍目前没有一人离职。
如果这个数字属实,那么至少说明一件事情:
当一个人真的得到一份稳定工作,得到别人愿意相信他的机会,他未必会辜负这份信任。
这比网上争论一百遍“刑释人员到底是不是坏人”都有意义。
其实真正改变一个人的从来不是一句“你要重新做人”,而是有人愿意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他过去犯过罪,就应该承担刑罚。
但刑罚有终点,刑满释放以后他就应该重新获得正常生活的资格。
这两件事情完全可以同时成立。
我们不需要假装他没有犯过罪,但也不能认为他永远只能是一个罪犯。
如果连重新开始的机会都没有,那么所谓刑满释放,也只不过是从监狱里出来走进了另一座更大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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