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信用中国公示了对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在自查中发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门街道温泉路11号的永福大厦涉嫌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该公司警告;罚款50000元整;按规定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58㎡X1800元/㎡=1004400元,大写壹佰万肆仟肆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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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