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关查获走私活体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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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南宁海关所属东兴海关在东兴口岸北仑河一桥开展旅检监管时,一名进境旅客随身行李机检图像异常引起了现场关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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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工检查,海关关员在其随身的小挎包和黑色行李包中发现大量透明塑料管,每只塑料管内均有浸渍液体的棉花和1只活体蚂蚁,经核数共计318只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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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宁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活体蚂蚁为巨首收获蚁,是切叶蚁亚科收获蚁属的一种蚂蚁,俗名“肯尼亚收获蚁”,分布于非洲热带区,体型粗壮、头部比例大、下颚极长且锋利,喜爱收集各种草本植物的种子,在我国无自然分布,属外来物种。

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除犬、猫以外的所有活动物未经我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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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