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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被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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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福建商会)

信网·信号新闻8月19日讯 8月4日,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被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2万元。

“沪市监松处〔2026〕2720260010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生产了202瓶“麦甄选红花椒”,规格:230克/瓶。经检验,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后经复检,该项目的检验结果为0.150g/kg,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产品除了检验留样用了2瓶,其余200瓶已全部销售完毕。生产该批次产品所用的原料共采购了50公斤,生产用了46.85公斤,剩余3.15公斤已被该公司内部使用完毕。涉案产品的售价为22.96元,成本为22.31元,故总的货值为4637.92元,违法所得为4592元。

此外,该公司于2026年5月6日生产了122袋孜然,规格:500克/袋。经检验,其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后经复检,上述两个项目仍不合格。经查,该批次产品除了检验留样用了2袋,其余12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生产该批次产品所用的原料共采购了63公斤,生产用了61.4公斤,剩余1.6公斤已被该公司内部使用完毕。涉案产品的售价为25.81元,成本为25.14元,故总的货值为3148.82元,违法所得为3097.2元。案发后,该公司进行了下架和召回等措施,并提交了召回和整改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罚款5.2万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上海新闽融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恭国。(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戴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