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皇权居于整个社会的顶端。
为维护统治者的权威,以及一套森严的等级秩序,不少汉字与词汇,乃至装饰图案,慢慢带上了皇家专属的属性。
普通人一旦僭越乱用,轻一点会被杖责或流放。严重的时候,可以被扣上“大不敬”的罪名,招来杀身之祸,甚至连累整个家族。
大体上,容易踩红线的用字、越规行为,可以分成四个方面。
一、帝王名讳:一套刚性的避讳制度
这是古代执行最严格的禁忌。
日常说话或书写文字,都要避开当朝皇帝,还有本朝已经过世帝王的名字,也就是庙讳。不少朝代就连读音相近的字,也要尽量做到规避。
触犯避讳,历朝律法都设置了处罚。
《唐律疏议》就明文规定,上奏文书不小心触犯宗庙名讳,杖责八十。如果取名犯讳,可以判处三年徒刑。
到明清两代,不少文字狱的起因,仅仅是行文不慎触犯君讳,当事人便惨遭重刑,这样的案例非常多。
历史里可以见到很多因避讳改动词语的例子。
为了避汉高祖刘邦的名讳,原本的“相邦”改成后世熟知的“相国”。
汉景帝名叫刘启,节气“启蛰”就改叫“惊蛰”,这个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乾隆年间,还有编撰字典的文人,因为书中出现犯讳内容,被定为大逆,最终处斩。
二、只为帝王而生的御用专字
还有一部分汉字,专门为皇帝创制,或是划定为帝王专属符号,普通百姓一律不能拿来使用。
最出名的就是武则天自创的曌字,这是她称帝时,专门给自己造出来用作名字的字,属于帝王专属。
后世书写遇到这个字也要避讳,要么缺笔,要么改动上部结构。普通人如果拿来起名、行文直接使用,属于非常严重的僭越。
清代皇室取名,还有一套专属辈分字与偏旁规则。
例如胤搭配示字旁,弘搭配日字旁,这套取名格式仅限宗室子弟。不是皇族,就不允许使用这套命名范式。
嘉庆朝,郡王绵亿,就因为私自给儿子取名违反规制,遭到革职处分。
三、不能随便用的皇家图案、器物
管控范围不止文字,那些代表皇权的纹样、器物,同样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
龙纹与凤纹,是皇帝和皇后的标志性装饰。
明朝开国功臣廖永忠,立下过不少战功,最后却因为家中器物使用龙凤纹样,被朱元璋以僭越不法的罪名赐死。
西夏律法也写得很清楚,龙凤图案归帝后专用,其他人一律不得使用。
除此之外还有颜色、建筑规格。
明朝,黄色色长期作为皇家专用颜色,建筑形制上,只有皇家宫殿可以使用最高等级的重檐庑殿顶,大门使用九九八十一颗门钉。
官员宅邸敢照搬这套规格,在当时会被视作心怀异志。
四、朝廷专属用语,乱用属于僭妄
部分带有特定政治含义的字词,属于朝廷专用,臣民擅自使用,可以构成“僭妄”之罪。
清代有一桩很典型的案子。
学者程木生撰写丧事哀启,引用典籍里一句“赦小过”,文中用到一个“赦”字。主审的袁枚认为,“赦”本是朝廷颁布赦免时才使用的字眼,民间文书擅自使用,属于身份越礼的僭妄。
此案最后从轻处理,但依照原本律法,可以杖一百、流放三年。
说到底,古代所谓“僭越”,本质就是身份错位。
不管是避讳用字、御用汉字、专属纹样,还是特定官方词汇,共同构成古代一套严密的等级体系。
低位身份,越级使用上层才可以享用的符号,放在古代,已经不单单是失礼,往往会被解读成对皇权秩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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