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在四川乐山大佛面前江中游泳漂流的视频,引发争议。8月1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将通知大佛景区加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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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截图。

南都记者注意到,多个社交平台近期频繁出现在乐山大佛面前游泳漂流的视频,有的视频下方标注提醒:“该行为存在风险,请勿轻易模仿。”8月19日,乐山大佛景区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大佛景区海事处回应南都记者称,航道不允许游泳漂流。

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在岷江等航道里游泳漂流,不仅影响航道通航,还影响当事人自身安全,将通知大佛景区海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对于这种情况,近年来行业管理部门也一直有采取措施,包括封了一些沿岸的下水点,但效果不是很好。“我们只能以教育宣传为主,进行劝离。”该人士还表示,虽然景区海事处有监测手段,但是等工作人员赶去现场,可能发现对方又漂走了,因此监管上也有难度。

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2024年9月发布的消息,为落实好乐山大佛景区水上航道安全工作,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导和协助大佛景区海事处、大佛景区公安分局、绿心街道派出所,对在大佛脚下野游录播视频的当事人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开展高频次的日常督导、巡查,有效缓解游泳人员擅自进入游船航道野游的危险行为。整治期间,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执法船13艘次,劝离野游人员10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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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标注了禁止游泳的区域范围。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2026年1月,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发布通告称,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岷江一桥至乌尤寺码头下端,以及斑竹湾大件码头上端至肖公嘴三江汇流处等区域内游泳。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由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可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如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