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慈玉鹏 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所监管法人机构名单情况。数据显示,2025年农村中小银行减少670家。《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村改支”、农信社统一法人等改革推动下,法人机构数量减少并不意味着服务质量、覆盖面受到影响。一般情况下,新母行的管理赋能及数字化支持,可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法人机构共减少711家

数据显示,2025年年末,由总局及派出机构监管的法人机构共6489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3619家 ,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114家,保险机构法人23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2506家,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8家,金融控股公司法人3家。同2024年年末相比,法人机构数量共减少711家。

具体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减少1家,新疆汇和银行被新疆银行吸收合并;直销银行减少1家,中邮邮惠万家银行被吸收合并。农村中小银行减少670家。另外,2025年年内新批设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家机构。

其中,农村中小银行数量变动最大。苏商银行高级研究员杜娟告诉记者,监管持续推进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多管齐下。一是农信系统改革,一批中小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组建省级农商行、农商联合银行等统一法人;二是“村改支”扩容,即股东行收购村镇银行改制为旗下支行;三是少数风险机构,化险出清。

2026年中小银行改革加速落地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农村金融机构在数量上占中小金融机构的大多数,是机构改革的重点所在。

今年以来,农村中小银行减量提质持续落地。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近日发布批复,同意宁夏黄河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宁夏永宁农商银行、宁夏贺兰农村商业银行等19家农商行,黄河农商银行承接上述19家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及各项权利义务,并将19家银行改建为黄河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10家省联社推动机构改革组建,其中浙江、江西等省份采用联合银行模式,内蒙古、宁夏等省份采用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模式。

杜娟告诉记者,在服务覆盖面上,减少法人机构不代表网点大规模关门,如在“村改支”模式下,就是将村镇银行变更为母行的支行,服务覆盖不受影响,而母行更齐全的牌照、产品,更专业的服务还有助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目前银行的线上金融服务已相当成熟,农村地区的智能手机及互联网覆盖率也很高,也有助于补充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盲点。

一位地方银行人士表示,中小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应当坚持一省一策、减量提质导向,不能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机构撤并重组。要保证支农支小的本源定位,警惕机构整合后信贷审批权限过度上收,避免造成县域金融供给弱化、基层服务空心化,保障基层网点服务能力与服务连续性。同时,要立足机构状况、县域金融需求,因地制宜优选改革实施路径。

谈及保证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杜娟表示,要避免改革之后业务导向脱农脱小;同时,审批、考核等机制设立符合农村金融服务实际;另外,要关注农村区域化差异,避免改制后一刀切等。

(编辑:杨井鑫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