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3日11时,青年宫舍宾俱乐部女经理董兆琴急匆匆来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樊家村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昨日在玉泉营遭到了两名歹徒的劫持和抢劫。
3月12日15时许,董兆琴驾驶宝来轿车到东方家园花卉市场买了一束玫瑰和一束富贵竹,出来到北门停车场开车,将花放在后备厢里,打开车门,将挎包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脱下高跟鞋换上布鞋。正准备发动车时,突然有两名男青年打开副驾驶的门和后门钻上了汽车,身后穿防水绸黑上衣的男子用刀子顶住董的后脖颈,威胁道:“别喊!把车开起来!”
在两名歹徒的挟持下,董发动了汽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个子”强行给董系好安全带,将董的手机和挎包递给了后边的“黑上衣”,“黑上衣”用手抓住董的安全带,防备董下车逃走。董按他们的要求经东方家园南门右转弯,穿过建材城和一座铁路桥,来到纪家庙附近的一片平房区的空地处,“黑上衣”喊道:“停车!”
车停稳后,“黑上衣”在后面翻董的挎包,将里面的300元现金抢走。问道:“你身上还有钱吗?”
董为了破财免灾,将身上的钱包递给他,“黑上衣”将里面的600元钱和两张银行卡拿走,问:“这卡里有钱吗?”
“那是公司的钱。”
“黑上衣”说:“我不会把事情做绝,我们只要两万元。”
两名狡猾的歹徒用安徽方言交谈,董只听出他们说话的意思是要等到天黑再去取钱。两名歹徒为了耗时间,在车里翻出CD盘听歌曲。
18时7分,两名歹徒胁持董开车到万柳桥建设银行,“黑上衣”逼问了董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龙卡的密码,从ATM机上取出5000元现金,后胁持董开车到万寿路的中国人民银行,“黑上衣”叫“小个子”持工商银行的牡丹卡去取钱,没想到“小个子”不会操作,输错了密码,ATM机把卡给吞了。气得“黑上衣”大骂“小个子”笨蛋。
二人又胁持董开车到翠微大厦,“黑上衣”持龙卡到大厦里购物,车里只剩下了“小个子”。这时,董突然看到在100米左右有一个治安岗亭,里面有值勤的民警,几次欲跳车报警,但是看到那明晃晃的尖刀不离自己的脖颈,最终没敢动。
一个半小时后,“黑上衣”买了一架奥林帕斯照相机、一部松下CD机、一部摩托罗拉手机、一套运动服等物品返回,共计刷卡一万余元。
为了耗到次日凌晨,两名歹徒胁持董开车到万柳桥南侧建材市场的广场上,叫董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教他们开车,二人练了两个多小时车,到13日零时10分,胁持董开车到万柳桥建设银行,在ATM机上再次取出5000元钱,叫董开车又回到练车的空地处。
“黑上衣”对董说:“你今天配合得不错,就不用胶带封你的嘴了,也不把你放在后备厢里,但是得委屈你一下。”
两名歹徒不由分说,将董的双手用胶带捆绑起来,然后下车,拦了一辆出租车沿三环路向东逃走。
董用牙齿撕开胶带,挣脱后开车回家,13日上午到樊家村责任区刑警队报了案。
侦查员接报后,根据事主提供的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对玉泉营和纪家庙一带的地形比较熟悉,于是派玉泉营探组的侦查员在玉泉营和纪家庙一带摸排外来人口,重点摸排安徽流窜来京的可疑人员;派员到银行提取了犯罪嫌疑人取钱的录像资料,制作犯罪嫌疑人照片;到翠微大厦提取了犯罪嫌疑人持卡购物的清单及犯罪嫌疑人签字的单据;由技术队的技术员对事主的宝来汽车进行了勘查,提取了几枚指纹和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胶带……
正当侦查员全力侦破此案时,又发生了另一起劫持抢劫案件。
2003年3月26日17时20分,锦绣大地公司职员白东吉接到同事林光君用手机打来的电话询问:“单位有事没事?没事我就直接回家了。”白知道林下午3时驾车外出办事,之后去玉泉营花卉市场给大家买花籽,此时已临近下班时间,正要说没事你回家吧!突然听到手机中传来林“啊”的一声异常的尖叫,接着又听到手机传出一个男人的粗暴声音:“别动!再喊就杀了你!”电话就挂断了。
白东吉愣住了,急忙再拨林的手机,发现已关机,白很快就明白了:林光君肯定遭遇了歹徒。于是立即给林的爱人老杜打电话通报了这一意外情况,杜马上反复拨打林的手机,都是处于关机状态,知道妻子发生了不测,于是急忙拨打110电话报警。
此案引起了公安部领导的重视,指示北京局立即核查此案。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接到报案后,张副总队长和大案支队要支队长带领二队、三队的侦查员根据部、局和总队领导的指示,与丰台公安分局等有关单位组成了专案组,立即开展工作。根据侦查和监控信息,认定林光君的手机关机时间是26日17时20分,目前的位置在丰台区玉泉营以南60度夹角的范围内。
于是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了。首先向全市发出163号紧急协查通报,查找京E的红色本田车及被劫持的女事主林光君;其次,对林的手机信息继续进行监控;对各进出北京的路口治安检查站进行布置,盘查出京的可疑车辆;深入访问事主的家属和关系人,挖掘线索;对近期出现的手段特点一致的案件进行串并。
城近郊区各分局接到紧急协查通报后,各责任区刑警队、巡察支队、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在大街小巷巡逻查找红色本田车。
当林光君看清是一名戴眼镜的陌生人上了自己的车,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在自己的眼前晃,就大声说:“你想干什么?”
歹徒凶道:“向后倒车!”
林光君拉开车门想向外跑,被“眼镜”从后面抱住了双臂,外面一名小个子歹徒将车门关上。“眼镜”吼道:“放聪明点!别耍花招。”
林在歹徒胁持下,无奈向后倒车,然后向南开到花卉市场南墙边时,“小个子”歹徒也上了车,车沿着玉泉营灯饰市场向西开,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后,在一个人迹稀少的地方,“眼镜”嫌林开得慢,将林轰到后边座位上,并给林系上安全带,让“小个子”摁住林的双手,“眼镜”接过方向盘在那一带转悠,行车途中,两名歹徒用方言进行交谈,林听他们说话的大概意思是耗时间要等到天黑。
晚8时左右,“眼镜”将车开到玉泉营附近停住,从副驾驶座位旁把林的包打开,将里面的1000元人民币装在身上,从包里翻出两张银行卡,“眼镜”问道:“里面有多少钱?”
林说:“没多少钱。”
“这张龙卡的密码是多少?”
林慑于淫威,如实告诉了密码。“眼镜”将车停靠在一个水泥墙旁,叫“小个子”拿龙卡去建行的ATM机取钱。20分钟后,“小个子”回来,说只取了1000元。“眼镜”骂道:“你真是个笨蛋,反复插卡一天最多能取5000元。”
“眼镜”又问:“招商银行卡的密码是多少?”
林如实告之。
此后两名歹徒用安徽方言聊天,林只听懂了“后备厢”一句。之后“眼镜”开车在那一带转悠,在建材市场铁道旁,见四周没有行人和车辆,与“小个子”一起将林的手、脚捆住,用胶带欲封林的双眼,林一边摇晃着头,一边苦苦哀求:“我一定好好配合你们,别封我的双眼了!”
两名歹徒答应了林的要求,用胶带封住林的嘴,然后将林抬进后备厢中。“眼镜”对林威胁道:“放老实点,晚上再放你回家。”
“眼镜”开车去月坛滚轴溜冰场将女友小秀接来,到郑王坟客家村饭店,用刚抢劫的赃款请女友撮了一顿,原想在饭店住下,与小秀好好亲热亲热,没想到在买单时,因价格问题,小秀与饭店的服务员吵了一架,赌气打车回去了。
“眼镜”骂了一声:“真他妈晦气!”就驾驶本田车沿着三环辅路准备去大兴,没想到遇到了警察。
27日零时许,丰台公安分局樊家村派出所接到查找堵截红色本田车的紧急协查通报后,立即出动两辆警车在案发现场附近巡逻查找。
零时50分,樊家村派出所民警刘庆燕和张君健驾驶警车巡逻到万柳桥南侧的辅路时,突然眼前一亮!一辆京E的红色本田车正由西向东驶来,没错!正是通报查找的那辆红色本田车。小刘用喇叭向该车司机喊话,命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红色本田车不但没停,反而加速向玉泉营方向逃窜。小刘和小张驾驶警车紧紧咬住不放,从万柳桥辅路到玉泉营,又沿玉泉营辅路追到京开高速路与四环路的交叉口,红色本田车向花乡桥的方向逃窜。小刘用车载台向值班的王所长报告了红色本田车的逃跑方向,王所长立即调另一辆警车到花乡桥下四环辅路堵截。
红色本田车窜至花乡桥时,见有警车堵截,慌忙右打轮向花乡桥的北侧逃窜。两辆警车紧紧咬住红色本田车,进行围追堵截。红色本田车逃窜至樊家村派出所门前时,小刘和小张不由得乐了:“好小子!自己就奔派出所来啦。”
于是一辆警车超过本田车,在四合庄十字路口,前后夹击,将本田车堵住。驾驶红色本田车的歹徒见无路可逃,慌乱中撞上了路口指示牌的水泥柱子。“嘭”的一声,车头喷出了一股四五米高的白色烟气,汽车无法行驶,终于停住。
从车内窜出两名男青年,分别向北、向东逃窜,被两辆警车中的民警当场擒获。民警打开后备厢,发现一名手脚被胶带捆绑、嘴被胶带封住的女子,当即将其解救出来。
被解救的女子正是女事主林光君,她见到警察解救了她,如同见了亲人一样,眼泪顿时就流了下来。
在审查室内,樊家村责任区刑警队的侦查员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对两名歹徒进行了审查。两名歹徒对这起劫持、抢劫案供认不讳。那名戴眼镜的叫程力甬,17岁。小个子叫叶丝工,19岁,都是安徽省桐城市陶冲镇人,供认来京的目的就是抢劫弄钱。
二人是老乡,在原籍就认识,叶本来在沈阳打工,3月初接到程的电话:“我准备干一件冒险的事,需要你来北京帮助我。你会不会开车?”
叶说:“我不会开车。”
叶以为程力甬要在北京抢车卖钱,就辞去了工作,急急忙忙地来到北京,在郑王坟的出租房找到程。
程力甬说:“我也不会开车,就是抢到车也没用,那咱就抢开车的人吧!”
二人密谋后,在万柳桥市场买了刀子和胶带,在玉泉营花卉市场转了3天,进行“踩道”,准备抢劫单身驾车的女人……
在抓获程力甬、叶丝工后,负责审查的樊家村责任区刑警队的侦查员和樊家村派出所民警从程力甬的身上起获了“3·12”劫持抢劫案中用赃款买的手机及1000余元赃款。根据二人口供,在万柳桥附近的一个小吃部里起获了用赃款购买的照相机和CD机。
侦查员和派出所民警并没有就事论事,根据程、叶二人的特征、作案手段以及作案时间、地点等特点,联想到两个星期前接报的“3·12”劫持抢劫案,此案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一直没有线索。
侦查员和派出所民警感到“3·12”劫持、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作案手段、作案时间、地点,与“3·26”劫持、抢劫案的手段、特点一致,通过按捺二人指纹,与“3·12”劫持、抢劫案事主董兆琴宝来车上提取的嫌疑人指纹进行比对,认定同一。通过比对从银行提取的录像,认定持董兆琴银行卡取钱的犯罪嫌疑人正是程、叶二人。遂加大审查力度,程、叶二人对“3·12”劫持、抢劫案也供认不讳。
至此,这一系列劫持、抢劫单身驾车女司机的案件宣告破获。
不久后,程、叶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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