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最高法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对全省法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次专项斗争是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基础上,根据黑恶犯罪新趋势新特点作出的一次深化惩治行动。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深化”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委部署安排,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各方面,在三年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斗争的工作基础上巩固传承、深化提升,把群众安全感、司法获得感作为衡量斗争成效的根本标准,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违法犯罪。要聚焦任务目标,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突出打击重点,坚持“稳、准、狠”,密切跟踪研判黑恶犯罪新动向,推动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黑恶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强力打财断血,深入开展“黑财”处置专项执行行动,彻底铲除黑恶组织经济基础。要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效能。树牢全局观念、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推进“打伞破网”、深化线索摸排、促推重点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加强统筹协调,汇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履责有力、问责有效的扫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确保上下贯通、内外协同,坚决打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茂和主持会议。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军传达近期有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有关部门全体干警及扫黑办成员在主会场参会。全省各中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院长、有关工作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扫黑办成员在各视频分会场参会。
供稿:刑一庭
编辑:罗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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