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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电子认证行业整改过渡期结束,新规正式进入从严核查阶段。 针对企业最关心的合规问题,契约锁整理了10个高频提问并逐一解答。

1、电子认证新规主要规范谁?

解读:电子认证新规的监管对象是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

2025年以来,国家相继修订《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管理办法》,并发布团体标准《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T/CQAE 11034-2025),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身份核验、证书签发、私钥管理、意愿留存等操作环节提出了更高标准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即"CA直验、CA直签、全程留证、私钥直管"四项核心要求。上述法规和标准所规范的义务主体均为持牌CA机构,电子签章厂商依托 CA 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为用户提供签署服务,虽然不是直接约束主体,虽不构成新规的直接约束对象,但需提前做好平台技术适配,配合 CA 机构共同为用户完成合规整改。目前,契约锁已完成平台侧技术适配,可随时接入多家持牌 CA,持续为用户提供合规、稳定的电子签署服务。

2、电子签章服务商需要持有CA牌照吗?

解读:不需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电子认证服务与电子签章服务是两个不同层级的业务,分属不同的监管框架。持牌(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是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准入条件,依据是《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法定职责是为用户核验身份并签发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服务商提供的是签章应用、印章制作与管控、系统集成、数据存证和司法出证等平台服务,属于电子签章应用服务范畴,不从事身份核验和数字证书签发等电子认证业务,现行法律未对此类服务设置持牌要求。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国办发〔2025〕33号)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印章的认证由依法设立的CA机构提供;第十五条鼓励签章系统与制作系统独立部署。该制度安排从国家层面确认了认证服务与签章服务分属不同主体的分工框架。

3、契约锁与CA机构合作提供服务合规吗?

解读:完全合规。契约锁采用与持牌CA机构分工合作的模式运营:

· CA机构负责:独立完成用户身份核验、数字证书签发、私钥管控等电子认证服务,满足"CA直验、CA直签、私钥直管"的新规要求。

· 契约锁负责:电子印章的制作与管理、签章应用与系统集成、签署流程的数据存证和司法出证等平台服务。

在这一合作模式中,身份核验和证书签发均由CA机构独立自主完成,契约锁不参与、不介入认证环节。该模式完全符合电子认证新规对"CA直验、CA直签"的要求——核验由CA亲自完成,协议由CA与用户直接签署。《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印章制作管理单位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相关单位具体实施电子印章的制作、备案等工作。"该条款从法规层面确认了认证服务与制作服务可由不同主体承担的分工安排。

4、新规实施后,正在使用契约锁的企业会受影响吗?

解读:不受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已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变。已签署的电子合同和加盖的电子印章,其法律效力由《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保障,与新规的实施无关。

服务连续性不受影响:契约锁已做好平台技术适配,配合合作的持牌CA机构完成新规合规升级,企业用户在使用体验上无需进行任何调整或采取额外措施。新签署的电子合同合规性更高。随着合作CA机构按新规标准强化身份核验和意愿留存,通过契约锁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将拥有更高的合规保障水平。

5、什么是"CA直验"和"CA直签"?

解读:根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T/CQAE 11034-2025)及相关规定,"CA直验"和"CA直签"是新规提出的两项核心要求:

· CA直验,指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须自行完成对用户身份的查验和审核,不得将身份核验工作外包或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机构。这一要求确保身份认证的真实性和独立性,杜绝了核验环节的层层外包风险。

· CA直签,指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须由CA机构与证书订户(用户)直接签署,而非由中间平台代为签署。这一要求确保用户直接与认证服务提供方建立法律关系,权利清晰、责任明确。

两项要求的本质,是确保身份认证这个关键环节由持牌专业机构独立完成,不假手于人。这与"认证归CA、签章归平台"的分工合作模式完全吻合——CA专注于认证环节,签章厂商专注于应用服务环节。

6、什么是"可靠电子签名"?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解读:《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可靠电子签名须同时满足的四个要件: 专有性——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 可控性——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 防篡改(签名)——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 防篡改(内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满足上述四项要件的电子签名,在法律上等同于您亲笔签名或加盖实体公章,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契约锁平台所生成的电子签名基于持牌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全部要件。

7、电子印章和实体印章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解读:是的,法律效力等同。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国办发〔2025〕33号)第二条规定,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的身份标识,是电子形式的印章"。该办法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印章的认证、制作、使用和管理均须依法进行。结合《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使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生成的电子印章,其法律效力与加盖实体公章完全等同。契约锁平台支持企业制作和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印章,并可与实体印章纳入统一管控体系。

8、企业如何判断所使用的电子签章服务是否合规?

解读:评估电子签章服务合规性,建议从以下六个维度综合考量:

· 身份核验方式——是否由持有有效《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CA机构独立完成,即满足"CA直验"要求;

· 服务协议签署方式——是否由CA机构与用户直接签署,即满足"CA直签"要求;

· 合作CA是否持牌——合作的CA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牌照,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持牌CA机构名录中可查;

· 签署留痕——签署过程是否全程记录并留存证据,包括身份核验记录、意愿确认记录、签署操作日志等;

· 私钥管控——私钥是否由用户或其授权的CA机构独立管控,用户对自己的签名密钥是否有充分的知情权和控制权;

· 签章管控——签章服务商是否具备完善的印章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包括制作、审批、使用、挂失、销毁等环节。 选择电子签章服务时,应关注整个签署链路的合规性,而非仅仅关注单一要素。

9、电子认证新规实施后,电子签章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解读:新规推动电子签章行业进入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阶段,主要趋势包括: 认证服务的集约化与专业化。CA机构在身份核验、证书管理和私钥管控方面的标准将更加严格,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将被市场淘汰,电子认证服务向具备技术实力和合规能力的持牌CA机构集中。

· 签章应用服务的分工深化:"认证与签章分离""制作系统与签章系统独立部署"的制度导向,将推动CA机构和签章服务商各自聚焦核心能力——CA专注认证,签章厂商专注平台服务——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服务生态。

· 从"单一合规"到"全链路合规":企业选型将从关注"是否持牌"的单一维度,升级为关注认证、签署、存证、出证的完整链路合规性。 契约锁作为专注电子签章应用服务的厂商,将持续深化与持牌CA机构的合作,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高效的电子签署服务。

10、契约锁在新规下的合规保障措施有哪些?

解读:契约锁在多个层面建立了完善的合规保障体系:

· 多CA直连合作:与全国多家持有有效《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CA机构建立直连合作关系,为用户提供多CA认证通道,确保CA直验直签。

· 认证与签章分离:身份核验和数字证书签发由CA机构独立完成,契约锁不介入认证流程,严格遵循"认证归CA、签章归平台"的分工原则。

· 印章全生命周期管控:提供从印章制作、授权、使用、挂失到销毁的全流程管控能力,支持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的统一管理。

· 独立数据存证:建立独立的数据存证体系,签署过程全程留痕,支持公证处出证和司法鉴定,保障电子合同的法律证明力。

· 持续合规跟踪:设立合规专项团队,持续跟踪电子认证和电子签章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动态更新合规方案,确保服务始终符合最新法规要求。 截至2026年,契约锁已服务超过4.5万家中大型组织客户,积累了丰富的合规实践经验。

以上内容基于截至2026年8月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