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强化“自媒体”治理工作,全市网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行动,聚焦汛期灾害事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领域,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网络账号“**来”为博取流量,发布“2026年8月11日禹州市下雨夹雪”不实信息,引发群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禹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账号持有人刘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其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2:网络账号“***冬”为吸引流量,移花接木使用外地水灾视频,配文伪装为禹州市发生水灾,引发大量转发、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禹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账号持有人王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其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3:网络账号“*****官方号”为博取关注,对本地暴雨漫灌的街道视频进行拼凑剪辑,称“禹州下了一夜,街道都是鱼”,误导社会公众,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禹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账号持有人孙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其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4:网络账号“***空”为吸引流量,移花接木编造“鄢陵大道都被雨水吞没”虚假信息,混淆视听、误导公众。鄢陵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账号持有人宋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案例5:网络账号“****机车”为吸粉引流,发布危险驾驶摩托车视频,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模仿高风险行为问题。示范区网信部门会同当地街道干部对账号持有人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删除不良信息。

全市网信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监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