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以轩日前携带存摺与印鉴受托代为提领款项却遭拒绝,老公陈荣炼(左)因而跨海跨国提起民事诉讼。(翻摄自安以轩工作室微博)
图文/镜周刊
艺人安以轩的丈夫、澳门富商陈荣炼因涉及非法赌博、洗钱等罪嫌,遭澳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定谳入监,并科罚金高达75亿元。陈荣炼在台湾的台北富邦银行外币帐户中,尚存有美金20万余元与港币5,000万余元,折合新台币约1.9亿元。安以轩日前携带存摺与印鉴受托代为提领款项却遭拒绝,陈荣炼因而跨海跨国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银行返还消费寄托物。案经审理,台湾高等法院审酌相关事证,认定银行依防制洗钱法规冻结帐户交易有理,今(19日)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陈荣炼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安以轩持印鉴提款为何遭拒?
陈荣炼主张,自己身为澳门居民,于2020年6月在台北富邦银行开立外币帐户,截至2024年4月仍有美金20万2,283.18元及港币5000万2,204.18元。他依开户约定由配偶安以轩持存摺与印鉴赴分行临柜提领遭拒,遂依民法规定提告要求银行给付6万4,546美元。
台北富邦银行则反驳,陈荣炼因触犯澳门刑法之黑社会、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及洗黑钱罪遭判刑定谳,身分背景已与开户时截然不同;且陈非本国国民、未持有台湾居留证件,依规定应亲自临柜办理申报,如今陈滞留澳门无法亲自办理与说明,银行依法有权暂停交易。
法院为何判定银行冻结1.9亿有理?
法院审理指出,依据澳门法院判决内容,陈荣炼将不法经营赌博之收益混入「德晋贵宾会」正当营收,获取高达港币2亿5,014万余元,再透过博彩仲介公司帐户转至其个人的中国银行帐户,涉犯清洗黑钱罪名确立。
此外,陈荣炼在台北富邦银行的帐户曾先后于2020年与2021年间,多次收受由中国银行转汇之钜额港币,并换汇为美金购置外国债券,资金流向与洗钱犯行高度关联。在陈荣炼无法提出资金来源合理说明的情况下,台北富邦银行依洗钱防制法规与开户契约暂时停止帐户交易,确属有所凭据,因此二审维持原审见解,判决陈荣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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