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梦云)近年来,以牟利为目的的投诉举报迅猛增长,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严重挤压了消费者的维权空间,应当依法予以规制。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数据局等八部门正式出台《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 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清晰划定行为边界,精准区分正当维权与牟利性行为。指导意见细化11项综合判定行为特征,设置了量化频次参考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总量50次、本市1年10次、7天3次”的频次判定标准,确保实现多特征交叉综合研判。厘清豁免保护情形,专门明确经营者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经营者违法不属于牟利性投诉举报,不受政策规制。
创新搭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实现协同研判。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统筹归集全市投诉举报、12345、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相关数据信息并实现互通共享。名录信息作为认定牟利性投诉举报的重要参考,对相关举报奖励、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申请从严审查,严格区分合理维权与滥用权利的牟利行为,助力实现源头把关、分类处置。
同步强化经营者合规引导与维权保障,实现源头治理。积极面向本市经营者开展前置合规指导,针对投诉高发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台经营合规指引,督促企业从源头减少轻微合规瑕疵引发的牟利性索赔。
提醒经营者强化维权意识,做好证据留存,支持拒绝无理索赔,鼓励通过报案、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经营者主动防范恶意牟利索赔行为。
配套完善履职尽责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破除履职顾虑。创新优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变以往片面依靠满意率、纠错率、败诉率的单一考核导向,充分考量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的工作实际,给予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履职容错空间,鼓励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从严处置牟利性诉求、主动担当作为。
南京将加力推进依法规制牟利性投诉举报,坚定遏制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的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支持和保护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进行的正当维权,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秩序,全力守护本市营商环境。
(图片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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