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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我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及工会联合会工作力量,根据全市工会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工会工作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本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选拔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人员数量

全市共计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16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人。报名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准入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4日(不含)至2008年8月23日(含)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招聘计划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8月24日(不含)之前。

7.报考武川县、清水河县岗位的,限本地户籍、居住地。

8.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1.旗县区录取后的工会社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2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呼和浩特市工会社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根据公告要求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计划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4.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考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须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修改。

6.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专科(本科)以来至报名开始之日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内容。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8月29日17:00。按照《招聘计划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2.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六、考试缴费

1.考试缴费标准及流程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考试收费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缴费时间:2026年8月24日9:00—8月30日17:00。

3.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同一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报考者人数与岗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报名缴费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1.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区内,具体地址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同一岗位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报名网站。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面试

1.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区内,具体地址和考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报考者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面试时,招考岗位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的,该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报考者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录用资格。

十、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十一、体检与考察

1.体检(含心理测试)

(1)体检(含心理测试)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3.递补要求

体检与考察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阶段各只进行一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保持报名预留电话号码畅通。

十二、退费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减免报考费,即退费70元;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即退费35元。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电子版(附件3),并将证明材料(注明报名序号、姓名和联系电话)在10月3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hhhtszghzzb@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原路径退回至报考者缴费账户中。

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低保证明或低保证,以及报考者本人与户主关系证明的扫描件。低保证明须在2026年8月24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6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字)扫描件。

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字)扫描件。

缴费成功后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退费。本次招聘考试退费工作线上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退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超过时间未发送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符将不再退费。

十三、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信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依法与工会社会工作者、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签订劳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③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呼和浩特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呼和浩特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2.本次公告中未尽事宜及考试其他相关信息,以“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为准,不以其他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电话: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471-5981563

咨询电话仅依据本招聘公告内容进行解释,招聘公告以外内容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

4.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26年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计划表、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26年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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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新媒体

审核:云智鹏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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