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七夕捆绑的传说是古代的牛郎织女的传说,只不过是经过了很多重大的演变。现在一说起来就认为是一个“猥琐的小偷”,趁人之危,偷看人洗澡,偷人衣服,非法拘禁,进行强迫的行为,当然还有后续强制的劳动。当然,原始的传说故事版本里,牛郎的形象不是一个特别猥琐的坏蛋。比如说在先秦时期,这确实只是天上的两颗星星,牛郎和织女相隔特别远,人们抬头望天空的时候,只是对他们进行了一些天文上的观察和描写,就是这样,牵牛和织女只是天上的两颗星宿,彼此没有任何交集。《诗经·小雅·大东》中,"跂彼织女,终日七襄","睆彼牵牛,不以服箱",纯粹是天文描写。因为在夜空当中这两颗星星显得比较大,比较亮,所以大家可能对他们开始进行一些想象。
到了南北朝的《殷芸小说》版,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完整版本。织女是天帝之女,天天加班织布,天帝可怜她独居,把她嫁给了牛郎。这个属于当时的父母指定的婚姻,婚后织女沉迷恋爱,荒废工作,天帝大怒,责令她回去,每年只给一天探亲假。也就是说每年只见面一次,这个情节至少到南北朝的时候就出现了。没有偷羽衣、没有偷窥也没有任何强迫情节,两人是正经结婚的。另外还有《荆楚岁时记》。 根据这个的说法就是牛郎是打算娶织女的,甚至他还跟天帝借了两万钱,这样的金额挺多的。这个就属于当时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当中的一种情节的反应,一个妇女的劳动力和生育能力被婆家终生买断,所以在那个时代这是一种彩礼的要求。当然这个钱如果娘家到手就要拿去周转,比如说某人给了某人岳父家钱,并不是新娘花了,而是他的小舅子花了去娶另外一家人的姑娘当媳妇儿。这种周转大家都懂。那么如果你借债了,有可能怎么样呢?就像这个传说故事当中,牛郎又还不起钱了,所以天帝生气了,就把他们俩又拆散了。其实这个逻辑等同于也是让牛郎相对占点便宜,已经是一种很宽容的传说了。当然也有很多地方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再加上自身很高条件的一些妇女不要彩礼,但是这不是牛郎那种出身的小伙子能问津的,因为人家要求的是其他硬件条件。
到了唐代的《太平广记》,就变成了一种比较离谱的传说。似乎是他们两个都是天上的星宿,但是织女是私自下凡,和人间一位凡人才子郭翰做了一种私定终身的夫妻关系。到了七夕这个节气就回去跟牛郎见面了。这也只是古代人观察天象的时候,发现在七夕这个节气,这两颗星星距离最近。所以想出来了一些传说。
有这样的传说情节也正好说明在唐代的时候,礼法相对地对妇女整体不那么残酷,有些人是可以再婚的,有些人也是可以允许在某种程度上相对自由择偶。
偷衣服这件事情是后来到了比较晚近的一些时代才有这样的情节,但是为什么这个情节流传最广,而且最讨厌,而且都流到日本去了……
但是不管偷不偷衣服,大家都会发现很多版本的情节当中都是说这两个人在七夕的时候才得以见面,总之这个说法不是那么完美。
当偷人衣服强迫结婚这种版本成为民间传说的主流之后就确实会遭到很多人的反感。当然我们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一下,这是一连串的犯罪,在古代的话也不光彩。第一个看人洗澡,那肯定是侵犯了隐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42条。其次,偷走有神力的羽衣,这是织女返回天庭的唯一工具,没了这个衣服就飞不了了。所以这就是扣押身份证和交通工具,涉嫌盗窃。而且以归还衣物为条件逼婚,这是典型的胁迫婚姻,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是有权要求撤销的,说事实婚姻也无效。长期控制让她无法离开,不能回家,这当然是非法拘禁。其次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生了一儿一女,这是在胁迫状态下被逼无奈发生的一种关系,按照现在大家的认识来说,当然是认定为强奸。还有一个特别坏的角色,就是故事当中的牛。提供犯罪情报,汇报了仙女下凡的时间地点,并且告诉怎么犯罪,就是传授他的犯罪手法,告诉怎么偷衣服,这是可能会依据刑法第29条构成一种犯罪,这是一种教唆犯。
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的神话故事框架当中,经常会有一种父权叙事的产物。
这是一个结构性的原因,为什么这种大家现在看到有点儿不光彩的犯罪故事变成了爱情佳话?在西方可能会有驴皮公主或者是传播很久的辛德瑞拉在东方的话,经常会出现穷小子娶仙女类型的故事。这是一个反复的母题,或者说每个人都会想要一个田螺姑娘,然后把她的田螺壳也藏起来,让她天天在家做饭。事实上任何一个农民都知道这是瞎想,你还是得起来自己劳作,而且一个田螺如果离开了壳的话,马上就死了,只会变成下酒菜,也就是说故事隐含的可能就是剥削一个妇女,一直到死。这是本质上底层男性对阶级跃升以及婚姻资源匮乏的一种心理投射。意思是老子虽然啥都没有,但是就是敢把天上的仙女拉下来。现实当中从古到今也有很多人说白了是没有什么资源的,所以在故事当中让仙女自愿留下来,这个自愿是加引号的。所以这种故事有人爱听,当然也就最多了。再加上一些文人的美化包装,从《月令广义》到《荆楚岁时记》,历代文人不断将这套犯罪行为浪漫化为所谓追求真爱的勇气,用诗意语言遮蔽了其中的暴力本质。
当然心理状态上也有一些可能性,就是织女对牛郎逐渐产生了一种情感依赖,符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典型特征。被绑架被拘禁被强行发生一种关系再加上强制劳动,如果偶然有一天不打你,给你顿饭吃,你都会感激他。这就是与外界隔绝,事实上无法逃脱,如果劫持者偶尔给点小恩小惠,受害者就将没受更大伤害错误理解成为一种爱意。故事当中由于织女需要纺线,织布劳动,所以没有把她锁在铁链子和桌子腿上而已。
在传统叙事当中,很多人会说王母娘娘是一种反派角色,阻止了两人在鹊桥相会,还用头上的簪子划了一条银河出来。当然最后实在不行也只能让他们在七夕的时候见一下,大的星星旁边那些小的星星就代表扁担的筐里挑着的孩子。看似王母娘娘是拆散姻缘的反派,但是换个角度看,她就是一个用最大力度去解救被拐女儿的母亲。发现女儿被长期控制之后派人解救,然后划出一条银河,是相当于下达一种永久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所以就是说,虽然原始版本不是这样的,但是由于有人有需要,这个反而最广。很多学者和性别研究者的分析都会印证这种判断,在农耕社会当中,底层男性面临的核心困境是穷,一直穷,穷到死。所以对于婚配的问题很多,其实是娶不起,娶不到,现实当中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触仙女级别的女性,或者说真正当时的大户人家的少女他们也不可能在大街上随便抓住。所以民间故事就成为一个欲望投射的出口。
牛郎的人物设定就是被精心描绘成最底层的底层,一个超级穷的农村小子,父母双亡,哥嫂还虐待他,而且他没有得到遗产,他只有一头老牛,这头牛还极其瘦,只有心眼子。但是他靠一个小聪明和牛出的主意,就白捡了一个又美又能干,还会织布的仙女老婆,能够过上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也就是这个老婆能给他带来财气,并且会劳动,这个劳动技能还具有神力,卖的布特别好。所以说不论是仙女织布还是化成白鹤之类的在中国和周边国家的、有儒家文化思想的国家圈子里全有这些神话。
所以这其实不是一个真爱的爱情故事,这是在没有目前网络文章的古代,人民群众的娱乐之一就是听那些他们觉得好玩的段子。所以流传最广的让人开心的这种所谓的爽文自然很受欢迎。梦想一下,当然是谁都愿意梦想的,所以底层男性在婚恋市场上有两个核心幻想,第一是阶层跨越,因为织女是天上的天帝之女,这是最高阶级的女性,所以如果穷小子把她弄到手,就是不靠奋斗,不用靠才华,靠一次投机取巧就可以直接实现阶级跃升。因为在古代任何一个国家,人们也会讲究裙带关系,所以这是最厉害的裙带关系了。那么第二个核心的幻想就是,对婚姻资源的暴力获取。直到现在还有一些地方流行一种表演给大家看的习俗叫做抢亲,就是说假装那种拉上马抢走的感觉。那么在古代的话,人们会说现实里娶不到老婆怎么办呢?想办法把她留住。甚至还会编出一些俗语,因女性怕丢人,所以把你看完了,看到底了,你可不就得嫁了……所以这套逻辑在父权社会里被包装成了缘分,也就是说缘分就是我看到美女了,我就把其衣服偷了,对于这些人的幻想当中,衣服偷了回不去,只能嫁给你,还给你生孩子。在市井小酒馆当中,顾客绝大多数为男性,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说书的故事会最流行。
那些早期流传的正经结婚的版本没人爱听了,因为靠父母安排娶到好老婆还不够爽,而且他们的父母没有这个能力,所以靠自己手段抢到仙女才够刺激。民间口头传播故事的筛选机制,天然倾向于保留最能满足底层欲望的情节。现在也是一样的。
在整个故事里最最恐怖的细节之一是织女为什么没有明显反抗?虽然在很多故事情节当中有哀求,有哭泣,但是好像没有那种拿着刀准备反抗的。在后来的描写当中更是那种由于有了一儿一女反而还依恋上了 。
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的贞操观念之下,织女被牛郎看到洗澡的样子,按照当时的社会规则这似乎就只能是认定了,就算是仙女,从此似乎也失去了一层光彩,被男人看了。等同于所谓的失去贞洁。
换句话说,并不是真的爱上了,而是社会规则逼她认命了。衣服其实只是一种媒介,真正锁住织女的是那种从一而终的糟粕文化。
所以偷衣服的版本之所以流传最广,本质上就是因为它最精准地迎合了底层男性的心理需求。现实当中肯定是那种村里的媒婆儿都不会多看他一眼。在故事里听完了以后,就把自己代入到了牛郎的身份,偷衣服就能白捡仙女。然后在这个框架当中偷衣服的情节被说得越来越像真的,神话故事也是劣币驱除良币的。恰恰说明这种心理需求在农耕社会当中长期普遍地存在。不过也要补充一点。这种底层幻想不是中国独有的。人类学上把这类故事归为"天鹅处女型"(→Swan Maiden)故事,在全世界几百个文化中都有变体。从欧洲到非洲到东南亚,穷小子偷走仙女的羽衣/或者兽皮逼婚的母题反复出现。 这说明它反映的不是某个群体的劣根性,而是前现代社会中男性婚姻资源匮乏的普遍焦虑。
这就是一种社会现象,没有必要去说一定是谁不对和谁低等,因为绝大多数人在过去那个旧社会,他的步伐可能都出不了他的村落,每个月出去赶集,卖卖自己家的东西,然后回家种地,这大概就是农民的唯一的生活轨迹,所以他们只有这种娱乐了。梦想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前就说过。文艺作品肯定是有阶级烙印的,而且也是有时代局限性的,所以过去的文化当中的神话故事一定有过去的时代局限性,他不可能想出更高端的一种模式。到了新时代的时候,自然就会有那些大家一起比翼双飞,共同进步的革命伴侣的故事,这还用说吗。这就是说回来,过去有些东西可以传承,但是要批判地传承。肯定不能照单全收,要不然就是糟粕了。刚才说了在近代的话,也有一些人认为这个情节不够光彩,所以就有一些修修补补,把这个织女说成了后来两情相悦了,认为牛郎是一个勤快本分的好人,他们就好好过。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七夕节其实本来就不是什么情人节,真正的古典传统当中,这是乞巧节,是中国的一种女儿节。正好是给单身姑娘过的。在本世纪初有一些专家加上一些商家力量,把他们制造成了中国情人节是专门为了拉动内需,专门对标西方的瓦伦丁节。那个时候很多人会叫喊中国不许过洋节,但是年轻人也愿意过一个浪漫的情人节。所以他们就制造出了一个中国的情人节,现在好了,两个节都得过了。
七夕这个节气就是牛郎和织女两个星星离得最近,所以大家看到他们很亲密,原本叫乞巧节,是因为古代的女性要向织女乞求学习心灵手巧的本领,本质上就是说将来嫁出去干活要手巧。古代女子在七夕的时候会在晚上做一种像单身姐妹聚会一样的活动。在汉代的一些文献当中就有记载。例如《西京杂记》。然后这些习俗在唐宋的时候发展到鼎盛。七夕这个节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时候,官方的定位也是围绕乞巧,拜魁星,晒书等等多元的民俗,并没有把它定位成为爱情节日。
比如在古代,女性会在七夕这天在月亮下比赛穿七孔针,估计近视眼一定会失败。所以穿针快的姑娘就会被誉为“得巧”。然后还把小蜘蛛放进盒子里,观察蜘蛛织网,第二天的蜘蛛网是否比较形状圆满,并且蛛丝很细密。这种民俗称之为喜蛛应巧。还有一种投针验巧的习俗,用一碗水,民间说表面上要有那种水皮的,把针轻轻放在水面,然后真要停留在水面上,不能沉底,还要看水底的针影的形状来判断这个人是巧还是拙。这个就是手要稳,心要细,另外,水质一定要好。比如这碗水最好是在这之前,中午的时候在太阳下晒一晒,总之就是有人会有作弊小技巧的。
在本世纪2000年前后,2003年左右的时候,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所以那个时候开始流行过情人节等等西方节日。这个属于一种消费的问题。并不是他们真的信仰基督教什么的。所以很多行业就发现每年只有一个消费节点,他挣不够钱呢,他就开始物色一种本土的替代品。所以七夕节就因为牛郎织女的故事被一些文化媒体选中了。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时候正好是暑假,大学生放假多,而且不是圣诞节,也不是传统的西方情人节,刚刚好是在夏季消费的淡季。所以大家听懂了吧?
目前能追溯到的最早推手,是红豆集团。2001年,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耀庭创办了"红豆七夕节",每年投入巨资办诗歌朗诵会、民俗论坛、征集爱情故事等活动,明确目标就是把七夕打造成"中国人自己的情人节"。余光中盛赞此举为"用红豆抵抗玫瑰",冯骥才也公开站台称这是"升华到最高层次的企业文化"。其实文人墨客就是替商业站台的,这些人自古以来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2002年,河北省文联、河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石家庄市文联等单位联合发起了"七月七爱情节"活动。当时有官员在讲话中明确表态。"应当把七月七定位于爱情节,不单单是为了与西方情人节抗衡,更重要的是可以倡导忠贞爱情、稳定家庭,符合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
到了2003年,央视国际等主流媒体已经开始出现"七夕是中国情人节"的专题讨论,各地媒体跟风报道,这个概念迅速扩散。
文化当中的改造分了好几步,第一是弱化传统,甚至放大了有关于牛郎织女的爱情桥段,并且一直都弱化这个偷衣服的情节。然后把这些乞巧的情节都给删掉。然后复刻西方情人节的消费的模式。总之就是该卖花卖花,该卖巧克力,卖巧克力,然后订餐厅就订餐厅,还是一样的。并且各个商品都会推出七夕限定的礼盒或者是七夕的消费券。有了微信之后自不必说,大家会看到晒礼物,晒转账界面截屏,还有短视频的送礼攻略,把消费和仪式感强行绑定。
所以用了大概一代人的时间,就把七夕等于中国情人节的观念强行植入到了很多人的心里。这不光是一些伪专家的阴谋,主要是商家,电商平台加社交媒体共同塑造的结果。本质上就是商业逻辑对传统节日的重新定义。
有意思的是,民俗学界内部对此意见完全相反。
反对派以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田兆元、四川省民协副主席李建中等为代表,明确指出传统七夕核心是乞巧、乞智、乞福,历史上从来没有男女外出社交、恋爱求偶的固定节俗,把七夕定义为情人节是对传统的窄化。
这里说一下,如果是那种出去恋爱求偶的男女约会的节日,应该算在元宵夜,就是大家一起赏灯的那个元宵。
支持派认为,民俗的生命力在于随时代迭代,秦观《鹊桥仙》里"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本身就是经典的爱情书写,将其激活符合民俗回应每一代人需求的规律。
所以有一点可以确定,七夕这个情人节的标签从一开始就不是历史自然演化的结果,也不是民俗文化当中的真正精神内核,而是带着明确目的被人为建构出来的。第一是为了对标西方情人节争夺文化话语权,这个倒没什么大问题。第二,其实最深层次的就是商业造一个节日,拉动消费。2003年正是这个建构过程的关键爆发期。
到2026年七夕,官方层面出现了一波明显的"去情侣化"的纠偏。多部委联合主办的"我们的节日·七夕"活动,明确要求挖掘乞巧、家风、工匠精神等多元内涵,不再只讲爱情叙事。不少学者也公开呼吁还原七夕本来的文化内核。也可能发现大家有点儿审美疲劳了,还有就是要拉动一下比较疲软的消费。曾经那种没事儿就告诉你要对自己好一点的消费理念,可能不是很管用了。用了20多年消费主义的运作机制,让人一年过两个情人节,这个手法曾经很管用,但是现在需要用其他的方法。所以今年的七夕浪漫经济规模预估可能会突破3000亿,但是这里面很多的贡献者绝对不是情侣。
不过双方虽然有点儿争论,但是官方给了一个乞巧为主,爱情为辅的折衷定义,学界的反对派占了上风,但是没有改变民间的认知,因为反正快乐一下也没事。商业的叙事上当然是故意让大众感知七夕就是情人节。本质上,七夕变成了一个双重身份的节日,官方和文化界说的是乞巧节,老百姓和商家过的是情人节,有没有人被迫就不知道了。两套话语体系是并行不悖的。
但是,不管怎么看,这就是一个正常的节气,而且也是一个暑热消退,秋风渐爽的日子,所以当节日庆祝完全可以。
所以对于我们中华传统的节日来讲,这是一个全民都可以过的节,全家可以团圆,亲子可以活动,年轻姑娘可以祈求聪明漂亮,情侣当然也可以过,我觉得可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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