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做噩梦。
每晚以杀手视角,沉浸式体验一场完美犯罪。
十几年,整整十万次。
为什么考警校?
因为我怕自己不当警察,哪天就把梦里学的全用上了。
实习第一天,我一把扯下白板上密密麻麻的错误线索。
拿起红笔,圈出死者未婚夫的名字。
身后,老刑警们集体沉默。
队长烟都掉了,声音发颤:"你小子……你凭什么这么懂杀人?"
报到那天,我穿了件白T恤,背着双肩包。
南城分局刑侦大队的走廊又长又暗,走一步能听到三声回响。
推开办公室门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正叼着烟研究白板上的照片。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烟灰掉在了啤酒肚上。
"你是新来的实习生?"
"是,林北,警校应届。"
他上下打量了我两遍。
"多大?"
"二十四。"
"看着像十八。"他掐灭烟头,"一会儿有命案现场照片,你行不行?别到时候吐我一身。"
这位是郑铁柱,刑侦大队副队长,干了二十年刑警
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吐一身"有前科。
上一个实习生看完现场照片,直接把早饭喷在了他新买的皮鞋上。
"没事,我行。"
我确实行。
因为比这离谱一万倍的画面,我在梦里见过十万次。
对,十万次。
你没听错。
从十岁开始,我每晚做同一类梦。
不是什么美梦,是噩梦。
每次我都以一个变态杀手的第一视角,完整地经历一场犯罪。
从踩点,到下手,到毁灭证据,到逃离现场。
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到发指。
十几年了,我算了算,大大小小加起来超过十万次。
起初我以为自己有病。
后来我确定了我确实有病。
但我更确定的是,如果我不把这些东西用在正道上,指不定全世界最完美的犯罪,就出在我身上。
所以我考了警校。
当警察,把梦里那些杀人方法反向利用。
你懂杀人,你就懂破案。
逻辑是通的。
只不过这个逻辑,我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
说了,怕被当场送进精神鉴定中心。
"过来看看。"
郑铁柱把我领到白板前。
白板很大,上面贴满了照片、时间线和红色丝线的连接图。
核心是一张女性尸体的现场照。
死者叫陈月,二十六岁,单身公寓,被发现时已经死亡超过二十四小时。
死因是勒颈窒息。
勒痕特殊凶手用了一种非常复杂的绳结,从颈后交叉绕过锁骨,打了三个死结。
"看到了吗?"郑铁柱指着那照片上的绳结,"十年前,南城有个连环杀手,外号'绳结杀手',五条人命,全部是这种手法。当年没抓到,案子悬了十年。"
他拍了拍白板。
"现在,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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