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边疆地区的现代化进程当中,县级行政区划的调整从来都不是简单更改地名、改换行政牌匾这么简单,每一次建制的变动,都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位定位、治理现实需求多重因素交织之后形成的结果。在我看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993年景洪撤县设市这一历史事件,长期以来被很多人简单当作一次普通行政手续变更,大部分人只记住了如今1市2县的行政区划现状,却很少深入去理解这次调整所处的时代大环境,以及这次建制变动对于整个滇南边疆社会治理、城镇化推进、民族区域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们看待边疆地区的行政区划沿革,不能孤立截取某一个时间节点就下结论,必须把事件放置在整个新中国成立之后西双版纳地域社会变迁的长时段当中去审视,才能够厘清其中的因果关联,理解为何1993年的建制调整所形成的格局,可以一直延续到当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中国成立之初,整个西双版纳的社会形态、行政体系都处在重构的阶段,彼时并没有形成后来景洪、勐海、勐腊三县的基础框架。建国初期西双版纳实行的是版纳建制,这种行政设置和当地多民族聚居的社会现实深度适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适配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模式。这种版纳式的行政划分,充分照顾到各个民族聚居片区传统生活地域,契合当时当地生产力水平不高,城镇发育程度有限的客观现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着社会逐步安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向前推进,旧有的版纳建制慢慢难以适配不断变化的治理诉求。到1959年,国家对西双版纳的行政区划做出重要调整,撤销原有版纳建制,整合地域资源,设立景洪县、勐海县、勐腊县,三个县级行政单位正式确立。这次调整,为之后三十多年西双版纳的发展搭建起基本行政骨架。

在之后数十年时间里,景洪县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州府所在地,承担整个自治州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职能。我认为,这里就出现一个很容易被后世忽略的现实矛盾,州级自治机关驻扎在县级建制的地域之上,随着时代向前,城镇规模持续扩张,人口不断集聚,对外经贸往来慢慢增多,县一级的行政建制,在权责设置、城市建设管理权限上,已经慢慢跟不上景洪本地的发展节奏。

县与县级市,二者不只是名称差异,在我国行政体系当中,县级市意味着拥有更大的城市建设自主权限,在产业布局、城镇规划、对外开放、财税分配等多个层面,能够获得更加适配城镇化发展的制度空间。县的建制更多偏向农业县域治理,而当一个区域已经逐步成长为区域中心城镇,城市功能不断凸显,撤县设市就成为顺应现实发展的一种路径。

时间走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国范围内掀起一轮撤县设市的浪潮,这一轮建制改革有鲜明的时代烙印,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全国各地不少具备城镇化基础的县域,纷纷申请撤县设市,依托县级市的制度优势激活地方发展活力。但在我看来,我们不能简单把景洪撤县设市,归为全国大浪潮之下跟风完成的一次变动。滇南边疆有自身特殊的区位条件,西双版纳地处祖国西南边境,和周边国家接壤,既是多民族聚居的民族自治区域,同时也是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

九十年代的景洪,已经显现出区别于自治州内另外两个县域的特质,勐海县立足坝区农业,茶叶产业逐步发展成型,勐腊县依托边境区位和热带雨林资源,林业、边境贸易是发展重点,而景洪作为州府,州级党政机关集中于此,交通枢纽在这里成型,文教医疗资源持续汇聚,外来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城市建成区不断向外拓展,城镇属性已经远远强于传统农业县域。

199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景洪县,设立县级景洪市,归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管辖,后续1994年年初,景洪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运行,从这一刻开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正式形成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组成的1市2县县级行政格局。很多人会疑惑,为何仅仅只是把州府由县改为县级市,另外两个县没有同步进行建制调整。

在我看来,行政建制的变更有着十分严格的评判标准,需要考量非农人口占比、城镇建设规模、经济发展基础等多重硬性条件,并不是主观意愿就能够推动改变。彼时勐海、勐腊两地,依旧以县域经济、农业和边境特色产业为主,城镇化发育程度还达不到撤县设市的相关要求,维持县的建制更加契合两地当时的发展实际。也正是基于这样客观现实,才造就一市两县共存的行政面貌。

不少人会把行政区划调整等同于地方经济立刻实现跨越式增长,这样的认知其实存在一定偏差。建制本身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成果,但合理的建制能够释放制度空间,破除一部分制度层面的束缚,为地方发展提供更好的治理框架。景洪成为县级市之后,城市规划建设的自主权得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快推进。

在此之前,作为景洪县,城市建设要兼顾大量农村县域事务,权责划分上更偏向广大乡村区域,撤县设市之后,可以更加侧重中心城市功能打造,完善市政道路、公共服务配套,搭建旅游服务基础设施。西双版纳拥有得天独厚热带自然资源与民族文化资源,旅游业在九十年代开始逐步起步,景洪作为全州的集散中心,城市承载力提升之后,才能够承接越来越多外来游客,带动全州旅游产业整体向前。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核心底色,西双版纳是傣族自治州,所有县级建制调整,都必须服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整体框架。在我看来,这次撤县设市,自始至终没有动摇民族自治的根基,景洪改为县级市,依旧隶属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州整体权力架构、民族相关政策完整保留,改变的仅仅是州府驻地的县级建制,并不会改变整个自治州的治理体系。

景洪市域之内,大量乡镇依旧保留传统乡村社会形态,并非全域都变成完全城市化区域,县级市的建制,兼顾中心城市建设,同时也没有放弃广大农村、山区的治理,城乡二元并存的局面,在新的建制之下延续下来。

往后数十年,西双版纳经历过多次功能区、开发区、合作区的设立,也出现过边境区域托管模式的改革,其中最受人关注的便是磨憨相关托管调整。这里需要厘清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功能托管、产业园区属于经济发展层面的功能性划分,和法定的县级行政区划是两套不同的体系。

在我看来,我们研究地方行政史,需要分清法定建制和功能开发单元之间的区别,功能托管更多是为了提升边境合作开发的效率,推动经贸发展,它没有改变国家法定层面的县级建制,从法定行政区划来讲,西双版纳依旧维持1市2县的基础框架。这也是1993年那次调整留下最核心的遗产,这套县级建制框架,经受住后续几十年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一直延续至今。

探讨这段历史,还需要回应一个深层次问题,为什么这套1市2县格局可以长期稳定,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拆改合并。在我看来,行政区划追求的从来不是形式上的整齐划一,不是追求全部改市,而是追求治理效能和地域实际相互匹配。景洪承担中心城市职能,作为全州的核心枢纽,县级市建制适配它城市发展需求。勐海长久依托普洱茶产业,坝区农业、山地乡村交错,县域治理模式适配它产业结构与城乡形态。

勐腊毗邻边境,地域广袤,热带雨林保护区占比很高,边境管控、生态保护是重要工作,县一级建制能够很好适配生态保护、边境治理、县域产业发展多重任务。三个县级单元各自承载差异化的发展使命,相互之间形成互补,州府景洪提供公共服务、商贸集散的支撑,勐海、勐腊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三者共同构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完整的有机体。

回望整个过程,从五十年代三县设立,到1993年景洪撤县设市,再到格局延续至今,这一段历史让我们看到边疆民族地区行政区划演变的内在逻辑。行政建制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会跟随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做出适应性调整,但调整同样会保持足够审慎,充分考量民族因素、边境安全、生态条件、产业基础,不会为了追求名号而盲目改动。很多普通民众感知行政区划的变化,往往只能看到地图上面名字改动,城市样貌更新,却很难看见政策批复背后大量实地调研、综合研判的过程。

站在当下回看1993年12月的那次批复,我认为它最大的意义,是给西双版纳找到了适配时代发展的县级治理架构。它让州府景洪获得推进城镇化的制度条件,得以成长为滇南重要的边境中心城市,同时保留勐海、勐腊两个县域完整建制,守护好各自地域的产业根基、民族社会生态。后续几十年,西双版纳旅游业腾飞,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生态保护不断加码,乡村发生巨大变迁,这套1市2县的法定行政区划始终作为底层框架支撑着全部发展。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这套格局完美适配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随着城镇化持续推进,人口流动,边境经济不断迭代,未来西双版纳也依然会面对新的治理课题,但那属于时代向前带来的新命题。我们梳理过往的历史,不是为了证明某一种建制永久不可变动,而是要理解每一次行政调整都根植于它所处时代的现实土壤。景洪撤县设市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既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国市场化、城镇化浪潮下的一个局部缩影,同时又是滇南边疆结合自身民族、边境、资源条件做出的理性选择。

很多人去到西双版纳旅游,走过景洪的街道,去往勐海茶山,踏入勐腊雨林,很少会去思考脚下这片土地行政建制的由来,但正是几十年前那一次建制变动,在制度层面为今天我们看见的西双版纳打下重要基础。研究地方史,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的近现代行政沿革,就是要穿透表层的地名与区划,看见背后社会、经济、民族、边境治理多重力量的交织,读懂时代如何塑造一方地域,一方地域又如何回应时代提出的种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