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浙林提〔2026〕33号
XXX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5号提案《关于优化科技激励机制 全面激发林业创新潜能 助推浙江从林业大省向强省跨越的建议》收悉,经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差异化评价考核的建议
林业科技创新成果具有“长周期、重公益、强综合”的显著特性,目前我省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14号)依法依规开展,目前在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已逐步优化分类评价机制,对技术开发类成果设置经济效益相关指标,对社会公益类成果设置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相关指标,分类评价机制已纳入现行评审操作规范。
二、关于专项化指标配置的建议
针对“单列林业专项指标”“优化评审专家结构”等建议。目前,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已将林业相关成果从大农学中进一步细分,单独成立“林学与林业工程评审组”,有效增强了林业专业评审的独立性。关于单列林业类专项指标的建议,浙江省科技奖的指标分配根据成果数量按同等比例划分,暂未单列学科指标,建议持续加大林业学科的培育力度,推出更多成果申报省科技奖。
三、关于梯度化培育攻坚的建议
针对构建“省级优质成果筛选—国家奖冲刺培育”的梯度机制。近年来,我省林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2022-2024年度共有15项林业领域成果获省科技奖;在2025年度国家科技奖申报中,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牵头的“重要工业原料树种良种选育与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已通过最终的奖励委员会审议环节,有望实现突破。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成果培育与筛选。主动服务、加强对接,持续推进新一轮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聚焦符合我省战略导向、解决重大问题以及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林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建立林业重大标志性成果培育库,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冲刺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是完善分类评价机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林业类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在省级层面形成更契合林业特色的差异化评价导向。争取在大农学领域一等奖评审中,适度向林业成果倾斜,并在专家遴选环节增加林业领域专家比例,切实提升林业成果在省级奖励体系中的显示度和稳定性。
三是加强申报指导服务。针对科技奖申报工作,开展专项辅导,对入库潜力成果实施靶向培育和跟踪服务,力争全面提升我省林业科技成果在国家层面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助力我省林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林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林业局
2026年5月29日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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