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去世留200万,40年没露面的亲儿子突然出现起诉叔伯姑婶要分钱,法院判他拿180万,照顾老人的亲戚只分11万,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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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叔伯姑婶先抛出了一个老钟藏了一辈子的心结。老钟早年间跟妻子感情不和离了婚,离婚的时候压根没争小钟的抚养权。原因说出来挺荒唐,老钟就是觉得小钟长得不像自己,喜好跟自己也不一样。这个怀疑像根刺一样扎在老钟心里几十年。所以离婚后整整40年,老钟对小钟不闻不问,父子俩几乎断了所有联系。小钟跟着妈妈长大,对父亲这个词也越来越麻木。叔伯姑婶在法庭上说,老钟生前就怀疑小钟不是亲生的,既然不是亲生儿子,哪来的继承权。小钟没有多争辩,当场配合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老钟怀疑了一辈子的事,完全是错的。小钟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血缘关系确认了,叔伯姑婶又搬出了另一条法律。《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叔伯姑婶的意思很明白。小钟作为亲生儿子,40年没管过老钟一天。老钟晚年生病,是小钟的叔伯姑婶轮流照顾的。老钟去世,后事也是他们办的。小钟连老钟最后一面都没来看过。这样的人凭什么跑来分钱。这条法律摆出来,在场的人听起来都觉得叔伯姑婶占理。

法院的判决思路跟大多数人的直觉完全不一样。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钟没有对老钟尽到扶养义务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要从40年前说起。老钟仅凭自己的猜疑就冷落小钟,在小钟小时候就没给过他父爱。离婚后更是彻底从儿子的生活里消失。小钟长大以后,父子俩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小钟没有赡养老钟,并不是恶意逃避赡养义务。这段父子关系的问题根源,法院认定在老钟身上。所以小钟的情况不适用那条少分或者不分的规定。法院还认定,老钟的兄弟姐妹在老钟晚年照顾较多,去世后还办了后事,属于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根据《民法典》规定,他们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最终一审判决,小钟继承180多万元,老钟的兄弟姐妹分得11万元。叔伯姑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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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少人盯着那个11万在看。200万遗产,照顾老人多年的兄弟姐妹只拿到11万。这个比例不到百分之六。四五年轮流照顾一个卧床老人,换来的就是11万。平均分到几个人头上,每个人拿到手的钱可能就两三万。这钱放在上海,能干什么。有人算了一笔账,请一个住家护工照顾失能老人,一个月没有七八千根本下不来。叔伯姑婶出的力,折算成护工费,早就超过11万了。法律说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可这个适当到底怎么算。法院没有给出具体计算公式。11万是拍脑袋定的,还是按照什么标准算的。判决书里也没有详细解释。

再说回小钟这边。他拿180万的逻辑是,法律保护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可法律同样白纸黑字写着,不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法院用了事出有因四个字,就把这条规定绕过去了。问题在于,事出有因的边界在哪里。父母犯过错,子女就可以永远不赡养吗。如果老钟晚年主动联系小钟,表达过悔意和补偿的意愿,小钟依然拒绝,那又该怎么判。如果老钟没有兄弟姐妹照顾,一个人死在家里,小钟直到遗产清算才出现,法院还会这么判吗。这些假设在判决书里都没有答案。每一个问题单拎出来,都能让两拨人在评论区吵上几百条。

还有一个细节被很多人忽略了。老钟这辈子为什么过得这么拧巴。就凭一个毫无根据的怀疑,他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推得远远的。自己晚年孤苦伶仃,要靠兄弟姐妹轮流照顾。死了以后,遗产又成了亲戚和儿子对簿公堂的导火索。他活着的时候没解开这个心结,死了以后这个心结变成了法庭上的争议焦点。如果老钟生前能做一个亲子鉴定,或者干脆立一份遗嘱,后面这些破事根本不会发生。200万拆迁款,他想给谁就给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可他什么都没做。把一堆烂摊子留给活人,让法律来收拾。法律收拾的结果,就是照顾他的人拿11万,抛弃他儿子的人拿180万。这个数字对比本身就像一个巨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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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钟赢了官司,拿走了180万。但他走进法院那一刻,也把自己的过去重新翻了出来。40年没管过亲生父亲,这个事实被写进了判决书。他拿到了钱,也拿到了一份公开记录。记录上写着他父亲怀疑他非亲生,写着他从小被父亲冷落,写着他40年没看过父亲一眼。这份记录以后会跟着他。他的亲戚圈、朋友圈、同事圈,都会知道这180万是怎么来的。有人说他不在乎,拿到钱才是实在的。也有人说,如果换了自己,宁愿不要这钱,也不愿意让全上海的人都知道自己跟父亲闹成这样。可小钟到底怎么想的,没人知道。他起诉的时候干脆利落,做鉴定的时候也不拖泥带水。从始至终,他没有对媒体说过一句话。只有他拿走180万的数字留在了判决书里。

叔伯姑婶那边更不用说了。他们输了官司,还搭上了几年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最后分到11万,扣掉诉讼费律师费,可能剩不了多少。照顾老钟的那些年,他们有没有过怨言,判决书里没写。他们起诉的时候说得很清楚,小钟没尽过一天孝。可法律告诉他们,没尽孝的儿子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尽了孝,只能算作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拿点适当的遗产。适当两个字,最后定成了11万。这个数字他们不服,上诉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走出法院的时候,他们还会不会认小钟这个侄子,没人知道。但他们跟小钟之间那点原本就很稀薄的血缘关系,大概率是彻底断了。

200万拆迁款本来是一笔意外之财。老钟在世的时候,这套老房子可能值不了几个钱。他去世之后赶上改造,才变成了200万现金。这笔钱如果早点处理,老钟可以留给照顾他的兄弟姐妹,也可以留给儿子,还可以捐出去。但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写。结果让一群原本可以不碰面的亲戚,为了这笔钱在法庭上撕破了脸。钱分完了,亲情也彻底没了。叔伯姑婶跟小钟之间,从40年前的冷淡,变成了如今的对簿公堂。以后逢年过节,这家人再也不可能坐在一起吃饭。这大概就是遗产纠纷最真实的样子。没有赢家,只有拿着钱离开的人和带着怨气留下的人。可钱已经分了,判决也已经生效。180万和11万,就这么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