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夜间月光过亮影响睡眠的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此前,包头等地12345热线也曾曝光多起不合理工单:因孩子高考成绩不理想,要求重新组织高考;希望热线协助查询丈夫工资;因难以管教子女,提出弃养诉求。还有部分市民将政务热线当作情绪宣泄渠道,反复致电闲聊消磨时间,把公共服务通道异化为个人情绪的“免费树洞”。

为何会出现“月亮太亮影响睡眠”这类荒谬投诉?究其原因,现行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部分无理、离谱诉求的产生。

当前投诉处置工作机制确立了“有诉必接、有诉必应”的工作要求,接线人员与处置流程需要对每一件群众投诉予以认真对待。

从保障群众急难愁盼得到回应的角度看,这套机制具备积极价值,倒逼相关部门正视群众诉求,杜绝推诿漠视、言语失当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但认真回应投诉有一个根本前提:诉求反映的是群众现实生活中真实遭遇、切实影响自身生活的合理问题,这才是处置工作的出发点。

倘若缺少对诉求的基础甄别,对所有投诉一概按同等流程处置,“有诉求即受理、受理即必须回应”,就会助长荒谬离谱诉求的蔓延。

比如,个别家长因子女高考成绩不理想,投诉考试难度过高,要求重新组织高考。高考属于国家选拔性考试,考生成绩有高有低属于客观现实,该类诉求本身不具备合理性与可执行性。对此,接线人员理应直接告知该诉求不在受理范围并做好解释。

可现实当中,如果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答复,又有可能引发诉求人的二次投诉,指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未解决自身问题。

为规避这类风险,不少一线工作人员选择不加辨别,将诉求完整录入系统并流转交办。即便是“要求重考高考”“月光过亮影响睡眠”这类明显不合常理的诉求,也会被转派至教育、生态环境、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工作人员完成登记、转办流程,即可完成履职、规避自身责任;至于诉求本身是否具备现实意义,后续会消耗多少行政资源,则不在考量范围内。加之部分地区将部门答复情况、投诉人满意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处置逻辑。

不加甄别地应对投诉,有着明显的弊端。公共行政资源有限,大量无效、离谱诉求占用工作力量,会分散职能部门精力,挤压真正民生难题的处置空间,导致群众真实合理的诉求反而得不到高效处置。而被投诉的部门、人员也被要求自证清白,应对这些无理、荒谬举报。

遏制离谱诉求泛滥,不能仅仅停留在舆论层面的吐槽,必须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防止无理诉求持续蔓延。否则,大量真实的民生诉求将被无效诉求干扰,公共投诉处置机制的运行效率将受到损害,而基层部门、人员也会被困在处理、应对无理举报之中。

简言之,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前置甄别机制,适度赋予接线人员灵活处置权限,对明显无理、违背常识的诉求,经解释说明后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答复,不再进入流转派单流程。

接到诉求之后,不能简单“收到即转”,应当完善复核研判环节,可组建由法律及各行业专家构成的投诉研判委员会,评估投诉是否具备事实依据、是否具备受理处置的必要性,再决定是否转交职能部门予以调查、回应,构筑防范荒谬诉求的制度防火墙。

社会不能一边感慨奇葩投诉层出不穷、一线人员疲于应付,一边又要求职能部门对所有诉求不分情形一律予以回应。这种矛盾现状,已经干扰政务诉求处置机制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应当引起重视。

这也是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如同司法机关,对于缺乏事实依据的无理起诉,经审查研判后可以依法不予受理,以此遏制滥诉行为。政务投诉举报体系同样需要完善机制,约束投诉举报权的滥用,化解无理诉求裹挟行政力量的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