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陈雅仪 涂佳茹 斑马线是城市交通的“文明线”,更是法律划定的“生命线”。近日,澧县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再次为机动车驾驶人敲响警钟: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若不停车让行,不仅面临全责处罚,更可能酿成人身伤害。

【案情回放】

日前,驾驶人张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澧县津澧大道行驶至永兴寺路交叉路口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与正在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万某及推行自行车的文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万某、文某受伤,车辆受损。

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在实际路口通行中,部分驾驶人对“让行规则”仍存在模糊认识。常德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常见场景,作如下普法提示:

车让人,是法定义务——

1.行经无信号灯人行横道:提前减速,若有行人进入斑马线,须停车让行,待行人通过所在车道后方可起步;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路段:遇行人通过斑马线,同样须停车让行,不可借道抢行;

3.路口左转、右转车辆:左转、右转车辆行经斑马线时,若行人已进入通行区域,转弯车辆应停车等候,不得穿插绕行。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不停车、不避让行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守规,是安全底线——

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同样须遵守通行规则:通过路口或斑马线时,应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指示;无信号灯控制路口,应确认车辆已停车让行后快速通过,切忌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追逐打闹、中途折返,或从未停驶的车辆缝隙中突然穿出。在设有行人等待区的路口,红灯时应在等待区内等候,避免车辆进入右转盲区。

【交警倡议】

一条斑马线,丈量着一座城市的文明高度。驾驶人脚下多一脚刹车,是对生命的敬畏;行人过街多一份守规,是对秩序的维护。常德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依托路面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等手段,严管斑马线前不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车让人,让出安全;人快走,彰显素养。让我们共同守护斑马线上的“双向奔赴”,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