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不是某个人的事儿,而是整个世界都参与其中的一次法制活动。中、美、英、苏等国法官在几年的时间里看了大量的材料之后作出判决来处理这些战犯问题。日本人在投降书中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因此审判具有正当性也就无须再讨论了。

但是右翼的人们并不承认这是事实。他们编了多种说法,听上去好像有道理一样,实际上仔细看就会发现有很多漏洞和矛盾之处。

一种说法认为日本法庭审判就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报复。“意思是打好了仗之后拿走了日本人的一帮人,在地上把败军按照规定进行审判这很不公正”。这句话虽然有点吓人,但是想想也是啊,在当时法院里面的法官中有来自印度的人吗?当年日本没有和中国交战。而且在法庭审理的时候,辩护律师是由日本国人自己聘请来的,并且所有的证据都公诸于众了,《判决书》中还列举了很多条目来说明为何要作出这样的裁决结果。“只为了复仇”的话就不必要这么费力了吧?直接打死就可以了不要再啰嗦下去,“胜利者审判失败者”的说法如果成立的话,那么世界上所有的战争罪行审理都会被取消重来了。二战以后,《波茨坦协定》是由盟国一方提出的,并且由美方负责执行,《波茨坦协定》的内容就是指美英两国所作出的规定,在此之后并没有出现任何关于战败国日本接受该条约的文字记录也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或者质疑的观点一样没有。“为什么到了这里都要翻案呢?”其实并不是因为法律本身无法成立的原因而是人们内心当中不肯承认自己输给了亚洲。

简单来说就是法律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人们的观念上认可不了这样的一种结果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它们之间产生了分歧并不可调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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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说法是说审判使用的都是“事后法”。也就是说,在日本侵略的时候,并没有把这种事情当作战争罪行来处理,而是等到后来才以新的法律对以前的事情进行判决,这是不符合规矩的。“这样说就更不靠谱了。”在日本开战之前,《海牙公约》以及《日内瓦公约》,里面明令禁止虐待俘虏、杀害平民。日本军人也有自己的纪律条例中规定不可以任意杀人。南京大屠杀期间拍摄下来的相片和日记都证明他们知道自己在做违法的事情。所以并不是没有法律,而是他们明知故犯。

另外,在日本投降书上写着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又提到战犯会被审判。日本人曾经作出过这样的保证,并且事后却反过来指责别人说,“你们太坏了!”“这就是所谓的‘胜利者之责’吗?”这就失去了信用了。“打输了就认吧,签字后就要执行”的话就是成年人才懂的游戏规则。“以事后的结果来解释过去的事情”也是一样的道理。比如学生考试作弊被抓到了之后还说自己是因为老师没有规定不能作弊所以才这样做——这难道不是在撒谎吗?

第三种说法最具有迷惑性了。把自己装扮成为被伤害的一方,并且天天念叨着广岛、长崎的原子弹事件,认为自己也是战争中的人们所遭受过的苦难之一,在这里应该受到审判的理由是什么?这就是混淆概念的意思。“原子弹爆炸死掉了几十万人”,这是很惨的事情。但是那是日本首先发动侵略战争、先偷袭珍珠港、在中国实施“三光”政策、对中国进行细菌战之后才引起的盟军反攻的结果。所以日本人所受的苦难来源于其本国军队的行为之中,并非其他国家造成的后果上来说就是这样的。“右翼不提自己侵略了多少个国家只说被轰炸受害而淡化罪行”但是法律并不是这样裁判案件的。东京审判案中有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记录很多、有关七三一部队人体试验证据也很充分、有关强迫妇女从事劳动的情况也已经被证实了……等等这些资料都保存得很完整。难道是日本人自己编出来的吗?这是受害者的血汗啊!右翼要用原子弹带来的悲伤把这些事情全部掩盖起来的话叫做掩耳盗铃当你受到伤害的时候,并不一定前段时期的你没有做过坏事。“这两件事可以分开评价。”嘴上一套、实际做得又是另一套。教科书中把侵略改成“进退”、“入出”,把南京大屠杀称作“南京事件”。在日本人看来,“强迫劳动”的罪行也被说成是“劳动动员”。这些事情与东京审判的结果是对立的。判决说那些战犯有罪,结果你就把这些人的形象当作英雄来宣传;判决说南京大屠杀是个事实问题的时候又变得含糊其词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二战以后有关战争责任的问题就没有得到解决吗?

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看待历史就是不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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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目的呢?就是为了摆脱战后的沉重的历史负担,在修宪、扩军和当政治大国方面能够光明磊落地去行动。但是历史包袱并不是别人强加给你的,而是你自己造成的后果。要解脱这个包袱就要先承认错误,并不是要去改写课本上的内容。你看一下德国人吧!他们老老实实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责之后就被全世界所接受的事实是这样的东西本身并没有太大意义的历史本身的价值就是基于人们对它是否能够信任的基础上形成的当日本人的言论被证明正确时才会出现的变化情况也就随之改变了因为受到冲击所以才会有变化发生对这些事情的看法也随之改变过去的事情也一样。但是历史不能如此处理下去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关注历史的原因吧。”

历史上发生的事件都是真实的,并非是哪一个国家的声音更大就获胜。东京审判在八十多年前就已经判定过了案件、保留着档案资料和证据文件以及当事人的回忆录等信息。你说“胜利者对败者进行报复”,好,那就拿走证据来证明;你说,“事后法”是什么东西?”嗯?那么日本方面的条约呢?如果有一天说出了这样的话之后就会被人指责为背叛了自己说的话那么它现在的地位又是怎样的一个局面在发生变化的时候人们总是会感到不安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对于亚洲的安全来说也是一个危险因素。

把两者区分开来,就是指两个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差别是什么意思。分清楚这两件事情后就可以得分了。“说”的话很多,“做”却没有多少东西。“嘴上一套”。日本政客每年都会去靖国神社祭祀亡灵,在那里供奉着甲级战犯的人头像。课本上的侵略变成了“进出”,南京大屠杀变为了“南京事件”,强制征调劳工也只称作是“劳务动员”。这些事情与东京审判的结果是相矛盾的。判说是那些战犯有罪的观点没错,可是结果呢?把他们当作英雄来颂扬、在学校里给他们贴上标签说他们是好公民的行为也在发生中。“结果就是这么回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去了解一些历史的原因。

所以我们不能随便地让别人去记忆或者忘记这些事情的发生过程。我的时代的人们不可以糊里糊涂地看着历史就这样被改动了下去吗?东京审判的意义不只在于对几十名战犯进行了一次惩罚而已,在此之后还告诉全世界人们一些事是不可以做的、一旦做了就会有后果的道理直到今天也没有改变过道理就是这么回事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