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的“小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大民生”。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亮出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的“成绩单”,向社会公布了五起典型案例。其中,有开发商因拖延履行保修责任,被处以高达18万元的罚款,成为此次罚单金额最高的案例。此次通报,以毫不手软的执法力度,向行业潜规则“亮剑”,彰显了主管部门切实守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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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通报的案例覆盖了物业收费、特种设备安全、公共收益管理、房屋保修、公共部位处置五大民生高频痛点。在达州万源市,某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收费批复文件过期后,竟擅自套用外地标准上调收费,因违反政府指导价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万元,这为那些试图在定价上“浑水摸鱼”的企业敲响了警钟。而在雅安名山区,某小区物业在14台电梯超期“服役”、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罔顾业主“上上下下”的安全,最终被处以4.35万元罚款,再次强调了安全责任不容儿戏。

对于业主们深恶痛绝的“糊涂账”,泸州某物业公司因侵占、隐瞒小区公共收益共计19400元,不仅被责令全额退还,还被处以所得收益0.8倍(即人民币15520元)的罚款。此举明确了小区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费等公共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得“雁过拔毛”。

通报不仅针对物业公司,也向开发建设单位追责。成都双流区某楼盘出现房屋渗水、墙面发霉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却以“资金困难”为由,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置若罔闻,拖延履行保修义务,被顶格处以18万元罚款。此外,德阳什邡某开发商在售房时“越权”做主,擅自将超过500平方米的小区公共绿地许给一楼业主独占使用,因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位被罚款11万元,并被责令恢复原状。

五起案例,五记重锤。据了解,本次案例通报是四川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民生实事的具体举措,通过以案示警,督促全省物业及相关企业严守法规红线,规范物业服务全流程管理,切实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赵蝶)

编辑: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