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秦岭深处,核桃飘香。

核桃加工厂生产车间里,工人们正忙着将一袋袋核桃产品装箱发运。看着这批新包装的产品顺利装车,厂长老刘悬了多日的心终于落了地。就在不久前,一场因产品包装字体侵权引发的官司,差点让他一批已经生产好的产品全部返工。

一纸诉状,企业陷入两难

老刘经营的核桃加工厂是一家小规模的涉农企业,依托本地核桃资源,收购农户核桃进行深加工。其中一款核桃产品因物美价廉,在市场上颇受消费者青睐,产品远销省内外。

然而,一纸诉状却给老刘浇了一盆冷水。某文化公司以该厂产品包装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字体为由,将加工厂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得知被起诉的消息,老刘又急又委屈。“包装是我花钱请人设计的,哪知道字体会侵权?”更让他犯难的是,仓库里已经生产好的上万套包装咋办?全部销毁,意味着前期投入的印刷费、包装费等等全部打了水漂,对一家小企业来说损失惨重,继续使用,又怕原告再次起诉,陷入“赔了又赔”的恶性循环。老刘冒着大雨开了一个小时山路来到法庭,和承办法官说起了他的困难。

一边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企业的生存发展,法官深知,简单一判了之,案子虽结,企业的困难却没有真正解决。

巡回审判,调解方案解难题

“我早就和人约好,下周一得收核桃去。”纠纷的快速解决和老刘的“档期”发生了冲突,考虑到加工厂离法庭较远,老刘往返不便,法官协调了时间后,便决定将法庭“搬”到企业里,开展上门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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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的空地变成了临时布置的审判庭,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针对老刘最发愁的“已生产包装如何处置”问题,她没有简单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而是提出了一个“两全”方案:已经制作完成、已进入销售渠道的侵权包装,给予合理过渡期继续使用,将该期间的使用费一并计入调解赔偿金额;过渡期届满后,被告不得再使用侵权包装,全面更换新包装。

“已经做出来的包装盒能继续用,不用全部销毁,损失一下就降下来了。”老刘听完方案,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原告方也表示,这个方案保障了自身著作权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企业的实际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小案不小办,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这一调解思路并非“灵机一动”。在此前办理的多起包装侵权、字体侵权案件中,高新法庭的两位法官便发现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已生产库存处置难”的痛点——简单判令停止侵权,往往导致大量成品报废,小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

为此,法官们经过研讨,总结形成了类案办理的思路:在审理涉企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时,主动询问被告是否存在大量已生产成品、成品库存数量、月均销量、销售周期等关键信息,提前为减轻企业负担“布局”,推动“合理过渡期+使用费折算”调解方案的适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的平衡。

知识产权要保护,企业也要活”法官说,知识产权审判不仅要严格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考量中小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柔性调解、善意司法,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如今,老刘的加工厂已经全面启用了新设计的包装,产品销售未受明显影响。“核桃案”的圆满化解,让老刘的厂子卸下包袱,继续走在发展的路上,也让秦岭深处的核桃香沿着山路飘入万千消费者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