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洞口防护缺失、安全教育造假、隐患排查缺位,是建筑施工现场高频致死隐患。
近日,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曝光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内江市一处产业园在建项目发生楼层间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经事故调查认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职双双缺位,管理制度悬空、现场管控失效,后续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责任企业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2025年02月20日 07:20
事故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年产60万吨全智能化乳制品及果蔬饮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事故类型:楼层间高处坠落事故(3米以上高坠)
事故后果: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0万元
事故批复:内江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08月05日对该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认定本次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四川央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鼎天赫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四川博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建达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川楚联合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三、涉事单位违法责任认定
1. 宁夏鼎天赫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流于形式。一是安全教育培训造假,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存在教育人与签字人不一致问题,培训记录不实、流于纸面;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缺位,未能常态化排查整治现场洞口防护缺失等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引发高坠事故。
2. 四川建达宏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履职不严、监管缺位。未严格核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档案,未能及时发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签字不实、培训造假问题;现场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无水平防护措施的洞口作业,未有效发挥监理安全把关作用。
四、事故责任人员认定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多名人员负有相应责任,具体如下:
纪*林(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元(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段*平(事故死者)、纪*东(施工单位其他责任人员)。
五、后续处理措施
下一步,内江市建设质量安全服务站将严格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结果,依法依规对两家责任企业、多名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向相关执业资格发证机关提出对应处罚建议,严肃追责问责。
六、行业安全警示
1. 安全教育绝不能“纸上造假”
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一线作业人员上岗的前置底线,签字造假、培训空转、记录不实,本质是安全管理形同虚设。施工企业必须做实全员安全教育,杜绝代签、虚签、空签,从源头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2. 洞口临边是高坠事故核心管控点位
在建工程楼层预留洞口、临边位置属于高危风险点,必须做到“有洞必有防护、有边必有围挡”。无防护洞口严禁人员靠近、作业,项目必须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及时封堵、加固防护设施。
3. 监理必须做实过程巡查与资料核查
监理单位不仅要查现场实体安全,更要核查安全管理资料真实性。对安全教育、人员资质、隐患整改台账等资料严格核验,杜绝资料造假、现场失管,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4. 压实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岗位责任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岗履职、常态化巡查,杜绝管理缺位、制度悬空,严防因管理漏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