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灯 停, 绿灯 行”
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可有些人总觉得:
偶尔闯一次红灯,不会怎样 。哪有这么巧?
反正也就几秒
如果你也是这么想的
就先来看看下面这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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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6年5月20日12时57分许,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光山县司马光西路由西向东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至该道路与兴隆路交叉路口时,遇李某驾驶豫SF90**9号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沿兴隆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判定:
事故中,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规定, 其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
当事人李某车辆 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通过交叉路口时,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负事故次要责任。
光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红灯很短 余生很长
请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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