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
记者从马鞍山市交运局了解到
自2026年9月1日起
马鞍山市市区实行
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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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及游客乘坐马鞍山公交(资料图)
实施对象
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不限户籍)。
实施范围
马鞍山市公交集团所有常规线路
1、2、3、4、5、6、7、8、9、10、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27、28、30、101、103、106、107、109、112、113、117、122、123、125、126、128、129、133、202、203、210、903、905、907、909路等48条常规公交线路和今后新增常规公交线路;
部分定制公交线路
801、802、803、820、823、906、920、777路。
乘车方式
凭本人《残疾人证》亮证乘坐。
具体规定
(一)免费政策仅限持证人本人享受,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如经查实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的,按照《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人、证不符的乘客免费乘车,可要求行为人补交票款。
(三)重度残疾和行动不便残疾人,应有亲属或专人陪护,避免发生乘车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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