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波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重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认定、处罚裁量依据及执行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秩序监管的公开公示举措之一。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杨波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其后续参与内河航行相关作业的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所有内河航行参与者严格遵守航行规则,规避同类违法风险。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杨波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012080030-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5112*******8179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作出处罚机关重庆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杨波,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12080030-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5112*******8179,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重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波成立日期2010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杨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宣汉县上峡乡三叉河社区迎风街。
事件点评
本次重庆海事局对自然人杨波作出的1500元航行违规处罚,仅涉及个人航行操作合规性问题,未关联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会对各类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造成直接影响,相关主体无需针对该处罚作出额外经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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