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

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释放公共停车资源,解决当前突出的停车乱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娄底市停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决定开展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停查处。利用固定摄像头和警用车载视频设备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安排警力全面加大动态巡逻,对违停机动车一律进行现场查处。

二、强制拖移。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车资源且无法联系车主的机动车,进行强制拖移;对小型车辆停车位内停放的两轮、三轮摩电车辆及垂直或跨车位停放的车辆进行强制拖移。

三、强制清除。对道路上私自安装的地锁、地桩、斜坡进行强制清除;对放置锥桶、椅子等障碍物占用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公共道路停车资源属于全体市民,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您的共同参与,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共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新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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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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