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根据公开判决整理和媒体资料
今天(8月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被告人许家印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恒大集团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对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对许家印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一、系统性造假:一场持续多年的犯罪
法院查明:2016年起,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开始实施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虚增资产、隐瞒负债,直至2021年。
这不是一次操作失误,不是"经营不善",是一场持续多年的系统性犯罪。
恒大债务危机公开爆发是在2021年下半年,也就是说,在公众仍把恒大当作"宇宙第一房企"的时候,造假与欺诈已经持续了多年。
那些买了恒大理财的人,那些付了首付却拿不到房的业主——他们自己成了这场骗局链条上最后的一环。
二、八项罪名:造假之上再给自己分红
法院认定:恒大集团与许家印共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单位行贿六项罪名;许家印个人另构成违法运用资金、职务侵占两项罪名,合计八项。恒大地产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
其中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尤其值得注意:许家印利用恒大地产董事长职务便利,组织财务造假,再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就是说,他带着整个恒大造假,然后在造假的基础上给自己分红。
三、法院判词:三组词定性"应当依法严惩"
第一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不是"很大",是"特别巨大"。恒大留下的债务窟窿,理财投资者与烂尾楼业主遍布全国,"特别巨大"四个字背后,是无数家庭的积蓄,和永远住不进去的房子。
第二组:"情节特别恶劣。"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归恒大使用。许家印不是被市场淘汰的,他靠系统性造假和行贿,撑起了一个虚假的万亿帝国。
第三组:"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恒大的倒塌,冲击的不只是自己的招牌,还有行业与金融市场的秩序,以及普通人对"买房"这件事最后一点朴素的信任。
法院的结论是四个字:"应当依法严惩。"
四、56人同案:一张网在收口
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还宣判了恒大集团相关涉案人员系列案。甄立涛、柯鹏、许腾鹤、许智健、杜亮、梁栋等5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56个人的名单里,有许家印的儿子许腾鹤、许智健,有恒大系的高管。(许智健是许家印长子,在恒大地产集团担任副总裁,负责园林、物业、土建等业务及恒大物管工作。许腾鹤是许家印次子,曾任职恒大地产珠三角公司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副总裁、恒大财富总经理等职。)
这不是一个人在倒下,是一张网在收口。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集资参与人代表旁听了宣判。
五、为什么不是死刑?
很多人问:为什么不是死刑?
答案在法律本身。
许家印所涉罪名中最重的是集资诈骗罪。根据最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已由死刑修改为无期徒刑,法律已不再配置死刑。
其余罪名中,职务侵占罪在修法后最高可至无期徒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单位行贿、违法运用资金等,法定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均不涉及死刑。
数罪并罚,吸收执行,最终是无期徒刑。
所以,许家印没有被判死刑,法院只能在法定刑幅度内裁判,不能超出法律。
六、倒下的骗子可被定罪,被骗的人怎么办?
判决之外,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留意:按照刑法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退赔被害人损失优先于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先赔受害人的钱,再收国家的罚金。
许家印进去了,但他留下的问题没有随判决一起终结:一个倒下的骗子可以被定罪,被骗的人怎么办?这个问题,只能交给时间。
"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
这三十几个字,是法律对许家印的最终定论,不需要修饰,不需要评论。
许家印说过很多话,在发布会上,在年报致辞里,在那些雄心勃勃的PPT上,那些话都会被遗忘。
只有这一段会留下来,写在判决书上,刻在历史里,这才是他真正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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