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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周勇斌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崇明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8月20日正式生效,相关违法情形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定报告要求。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监管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核验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周勇斌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30-2-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9*******1014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作出处罚机关崇明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周勇斌,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30-2-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9*******1014,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崇明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周勇斌成立日期2022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周勇斌,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群利村。

事件点评

本次崇明海事局对涉事个人周勇斌作出700元罚款的公示,属于针对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常规行政执法行为。该处罚严格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作出,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义务,助力辖区海上通航秩序规范化,防范船舶航行安全隐患。